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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庙山镇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索  引  号 ] 0125-10_C/2018-052201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18-05-23 [ 公开日期 ] 2018-05-22 [ 有  效  性 ]

公告单位:临沂盛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郯城县庙山镇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

2、建设单位:临沂盛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址:郯城县庙山镇新庄村西南500米;

5、建设内容:新建一座日处理5000m3/d污水的污水处理厂,污水进入李墨干渠,排入墨河。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筹建单位:临沂盛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主任

电话:13953977227

E-mail:lylhzy@126.com

三、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电话:0531-55803609

E-mail:285514599@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下图)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环境监测,了解项目所在地的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质量状况;

(2)预测、评价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拟采取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及合理性,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工程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为项目的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收集相关的环境功能区划、城市发展规划等资料,通过各专题论证,分析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合理性;

(4)通过环境风险评价,规定该项目环境风险防范管理措施和应急计划;

(5)在环评工作期间,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

目前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正在进行中,待报告书初稿完成后,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在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五、公告时间及征求意见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结束。公众可在该时间期限内,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郯城县庙山镇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为:

(1)公众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2)公众对该项目的选址意见;

(3)公众就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

(5)公众对建设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临沂盛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日期: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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