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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田园综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公示公告
[ 索  引  号 ] 0503-06_A/2017-112700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7-11-27 [ 公开日期 ] 2017-11-27 [ 有  效  性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11月17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田园综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7〕20号)。

《实施意见》提出,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加强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公共服务、环境风貌建设,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探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新路径,建成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

《实施意见》制定了两步走的任务目标:第一步,2018年,在推进沂南县朱家林国家级田园综合体试点的基础上,全市选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强、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基础较好、区位和生态资源环境条件优越,符合田园综合体发展要求的片区2-3个,开展试点建设。第二步,到2020年,工作全面展开,市、县各有重点,市级重点支持培育10个,每个县区培育1-3个模式多样、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宜居宜业、惠及各方的田园综合体。

《实施意见》明确了坚持以农为本、共同发展、市场主导、多元发展为基本原则的总要求,对科学编制规划方案,夯实农业基础条件,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优化生产经营体系,开发农业多元功能,构建乡村生态体系屏障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实施意见》制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体质创新、加强考核督导、加强典型培育四项保障措施。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田园综合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牵头负责田园综合体项目申报、评审、实施、管理、验收及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具体的《试点项目申报指南》。市文明办、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渔业局、环保局、林业局、旅发委、供销社、农机局、畜牧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积极参与组织实施工作,建立起运行顺畅的管理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共同协作的工作合力。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能够有力地推动全市农业发展方式、农民增收方式、农村生活方式、乡村治理方式的深刻变化。市农业综合开发办作为牵头负责部门将认真落实《实施意见》的有关部署要求,继续秉承“既要雪中送炭,也要锦上添花”的工作理念,按照“立足大农业,搭建大平台,扶强新六产,助力新三农”的工作思路,坚持“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灌渠桥涵闸配套建设,科服种养加重点支持,农林牧副渔全面振兴”的开发路子,用工业化思维运作监管每个项目、每笔资金,发挥农发资金更大的效益,惠及更多群众,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积极贡献,奏响“三农”发展全面转型、乡村全面振兴的“田园交响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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