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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公示表
[ 索  引  号 ] 0111-15_A/2017-1222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17-12-22 [ 公开日期 ] 2017-12-22 [ 有  效  性 ]

 

根据《职工非因公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查,孟祥向、王春、张乐东、刘宗荣、杜修林、徐会府、梁波、陈建春、刘辉、徐洪真、管章文十一名同志,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17年12月22日-2017年12月28日)

举报电话:6107636 6107028 6107607

附: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名单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2日

  
附件【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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