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xfpb-17_F/2016-1116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
---|---|---|---|---|---|
[ 成文日期 ] | 2016-11-16 | [ 公开日期 ] | 2016-06-27 | [ 有 效 性 ] |
根据临贫办发〔2015〕4号《关于做好“十二五”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郯城县“十二五”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工作方案》,经山东泰信会计事务所第三方评估、村级申请、乡镇初审,以贫困人口和村集体经济收入为主要衡量指标,综合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产业发展等因素,泉源乡的长埠村、东夹埠村、房庄村、郭庄村、尚寺村、邵湖村、翁屯村、小王庄村、北夹埠村、石泉村、毛家寨村、南毛村、纪庄村、泉南村、柳沟村、富康新村等16个村达到退出标准,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限:2016年6月27日—7月1日
电话:2652267
郯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