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乡镇部门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 正文
郯城县畜牧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38-06_A/2017-0612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7-06-12 [ 公开日期 ] 2017-06-1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城县畜牧局文件

郯牧发〔201726

郯城县畜牧局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

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局直各单位,各屠宰、兽药、饲料生产企业,各畜禽养殖场:

为认真贯彻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526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531日省市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会议、全市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郯安办发〔201737号)要求,按照省、市、县政府部署,到9月底前,集中开展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全面检查、整治安全隐患,进一步做好全县畜牧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畜牧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检查形式和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生产企业全面自查,乡镇兽医站重点检查、局联合检查组督查的方式进行。通过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推进安全管理的程序化和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彻底检查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畜牧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畜牧兽医站长及有关站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分组包片负责畜牧安全生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综治办,杨晓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畜牧兽医站、检疫分所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统一做好属地、辖区内规模化养殖场、畜禽屠宰场、兽药生产企业和饲料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四、检查范围和内容

畜牧、畜禽屠宰生产以及兽药和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安全,对全县养殖场生产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青贮池、涉案制冷等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整改到位。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组织生产,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检查治理机制,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是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严执法集中行动;是否全面实施隐患检查治理闭环管理,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隐患建立台账,并逐一按要求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是否制定了限期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安全生产事故。

五、检查时间

(一)联合检查201761日至2017610日)。乡镇畜牧兽医站、动检分所(属地)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属地畜牧企业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

(二)整改阶段2017611日至2017620日)。按照整改方案,由企业为主,县局综治办及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进行指导,对存在的问题,逐个检查消号,解决问题,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三)提高阶段2017621日至2017630日)。县督导检查组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乡镇属地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帮助企业建章立制。活动结束后,集中汇总各乡镇好的经验做法,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手段,建立日常执法检查机制,督促企业实施制度化、常态化的自查自改,依法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并于630日前向县安委会、市畜牧局汇报工作总结。

六、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突出重点。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对易发生事故的青贮池、涉案制冷等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针对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培训,加强社会监督。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提供全系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检查期间,对问题突出、安全隐患大又拒不配合的企业,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从严从快处理。同时,将上报安委会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按照现有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对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扎实、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开展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督导检查,重在长效。本次大检查活动,局党组研究,成立3个联合检查组,分别由一名副局长带队,到各乡镇进行一次集中督导,同时进行不定期抽查,督导各兽医站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本次活动要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紧密结合,检查活动结束后,继续做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工作,并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快整治严执法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去,构建畜牧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0176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