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17-06_C/2018-0508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水利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18-05-08 | [ 公开日期 ] | 2018-05-08 | [ 有 效 性 ] |
郯城县星空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郯城星空喜园二期36#37#38#39#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专家审查意见,符合行政许可要求。现对所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清楚。该项目位于郯城县郯城街道办事处前东庄村,文化路以南,文明路以西。项目规模为小型,工程等级为一级。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楼4栋、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本项目总占地面积0.57hm2,总建筑面积14854.56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682.39m2,储藏室建筑面积2172.17m2,建筑密度35.9%,容积率2.22,绿地率36%。项目土石方挖方量为0.87万m3,填方0.87万m3,土石方挖填平衡无永久弃方。项目总投资402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724万元,资金来源由郯城县星空置业有限公司自筹解决。项目计划工期2018年4月开工至2018年12月建成,总工期为8个月。
二、方案编制依据充分、资料翔实,内容全面,基本达到可行性研究阶段要求,同意设计水平年为2019年。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区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3.9℃,年均降水量867.6mm,项目区土壤类型为潮土类,植被类型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区,林草覆盖率为31.4%。项目区侵蚀类型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
四、基本同意方案的主体工程水土流失保持分析与评价。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及结论。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0.57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面积0.57hm2;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27t,新增水土流失量23t。
六、基本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分区及防治目标。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0.57 hm2,全部为项目建设区。项目分为建筑物工程区、道路广场区和景观绿化区3个防治区。水土流失防治等级执行建设类二级标准,修正后的具体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36%。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和工程设计,设计深度为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建设期采取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包括排水工程、下凹式绿地、土地整治、植草砖、透水砖等;植物措施主要为区内景观乔灌草绿化等;临时措施主要临时排水、临时沉沙池、临时拦挡和临时覆盖等。
八、基本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方法和监测点布设。
九、基本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估算投资。总投资56.00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1.82万元,植物措施费23.36万元,临时工程投资1.28万元,独立费用15.73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4.0万元,监测费3.0万元)、基本预备费3.1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684万元。
十、生产建设单位在后续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是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方案批复的征占地范围内,严禁超范围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的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是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是本项目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作出重大变化变更的,应进行变更设计,并报我局批复后实施。
五是本项目在投入运行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对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报我局备案。
郯城县水利水产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