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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彬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白乳胶项目环境公示
[ 索  引  号 ] 0014/2016-102100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13-01-22 [ 公开日期 ] 2013-01-22 [ 有  效  性 ]

一、项目概况

山东彬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白乳胶项目,属扩建补办环评手续项目,位于山东省郯城经济开发区新源路1号,东邻中联水泥,北邻恒昌碳素,本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项目总投资300万元,本项目正常运行具有年产3600t白乳胶的生产能力,全年生产日300天(24h/d)。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企业的自身发展,为企业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可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增加地方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二、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

山东彬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郯城经济开发区新源路1号

联系人:丁主任

联系电话:2058900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单位名称: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临沂市北城区环保科研监测大厦14F

项目联系人:尤工

联系方式:0539-7206307

传真: 0539-7206307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并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评价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并提出项目污染防治对策,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为:根据本建设工程对环境污染的特点及周围环境特征,在详实、准确的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重点进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四、 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山东彬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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