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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 索  引  号 ] 0137-04_Z/2017-0907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7-09-07 [ 公开日期 ] 2017-09-07 [ 有  效  性 ]

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你们好!

为了确保您的资金安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特别提醒您提高警惕,认清非法集资的特征和本质,避免上当受骗。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是政府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行为!从以往查处的非法集资案件来看,不法分子有的通过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高额回报,引诱社会公众上当;有的披着合法公司或企业的“外衣”,编造虚假项目,欺骗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以农民资金互助、投资公司等为幌子,违反相关规定变相向公众吸收资金,发放高息贷款;有的利用国家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政策为幌子,采取P2P网络借贷平台、互联网金融互助平台等非法手段,大肆敛财;有的以“金融互助”为名,承诺高额收益,引诱公众投入资金的,常见的有“XX金融互助社区”、“XX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理财”等;有的通过“购物返利”平台,吸引消费者购买高价商品,并承诺一定时间内内向消费者全部返还购物钱款,实为向社会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此类运作模式均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断裂,投资者将面临重大损失。请广大公众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审慎投资,防止利益受损。

面对高息诱惑,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坚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敏锐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一是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相关法律规定,超过国家基准利率4倍(大约月息两分)以上不受法律保护。二是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如果企业主体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三是向身边的亲人、朋友或有关专业人士咨询,多听取他们的意见,审慎决策。在此,特别要提醒老年朋友,在用你们的养老钱去投资时,要特别慎重,多向亲朋好友咨询,他们更了解有关政策和法规,具有更高的非法集资辨别能力,万万不要故意向亲友隐瞒。四是对以农民资金互助等合作名义公开吸收公众存款的,要多问几个“为什么”、符不符合常识、究竟有没有权威部门的批准、经营范围有哪些、到底违不违反国家法律?自己的资金放进去到底安不安全,一旦发生风险或纠纷,自己的权益受不受法律保护等,决不轻信高额利息的许诺,真正做到珍惜辛苦钱、守好血汗钱,远离非法集资活动。同时要增强风险自担意识,谨记参与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要自行承担,政府不为损失兜底。

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郯城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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