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014/2016-102100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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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4-10-30 | [ 公开日期 ] | 2014-10-30 | [ 有 效 性 ] |
一、项目概况
郯城长风金属表面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金属表面处理添加剂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厂址位于郯城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厂地理坐标为N:34°36′45.38″,E:118°18′32.17″。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0000m2,总建筑面积18092m2,主要建设生产厂房、仓库、办公室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30000吨金属表面处理添加剂,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8000吨,二期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7000吨,三期工程年产规模为15000吨。项目职工定员80人,生产车间实行三班工作制,一班8小时,年有效工作日300天(共7200h/a)。
拟建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固定投资12000万元,流动资金300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4390万元,投资回收期为5.1年(税后)。拟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企业的自身发展,为企业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可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增加地方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二、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郯城长风金属表面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郯城经济开发区化工能源园区 联系人:邹经理 联系电话:13589671779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单位名称: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9号金玉山大厦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39-7205536 传真:0539-7205552 |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并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评价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并提出项目污染防治对策,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为:根据本建设工程对环境污染的特点及周围环境特征,在详实、准确的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重点进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四、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郯城长风金属表面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