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015-02_D/2017-091900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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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9-19 | [ 公开日期 ] | 2017-09-19 | [ 有 效 性 ] |
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
初级中学教学楼、实验楼拆除公告
经县教育局批准,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决定将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初级中学南教学楼及实验楼危房进行拆除。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公开招标选择拆除施工单位。
一、拆除范围
新村初级中学南教学楼及实验楼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和附属物,总面积约3650㎡(施工面积由施工单位据实计算)。
二、拆除期限
自签订拆除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三、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及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楼房拆除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及叁级以上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及相应的拆除经验和业绩。
四、报名时间
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0日17时止。
五、报名办法
投标人于2017年9月20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交到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办公室,报名时投标单位需提供:
1、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含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拆除施工方案;
4、投标保证金3万元(没有中标的投标人将在公开中标人的同时将保证金返还给各投标人;中标人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施工安全保证金,并在完成安全施工后返还给中标人)。
六、投标时间
投标时间由开发区办公室电话通知,请于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报价书(加盖公章,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并密封完好)交至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李兰标
联系电话:2100307
报名地址: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院内办公室
特此公告。
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