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13/2016-101200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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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09-05 | [ 公开日期 ] | 2016-09-05 | [ 有 效 性 ] |
1.招标条件
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区(二期)标准厂房、道路及管网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沂城开宏业高科技产业园经营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区(二期)标准厂房、道路及管网工程,三、四层整体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68301.69㎡。
2.2建设地点:郯城县李庄镇青山社区
2.3招标范围: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区(二期)标准厂房、道路及管网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内容包含建设项目全过程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过程跟踪审计、工程项目结算等相关服务,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2.4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履约经验和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请于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郯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综合窗口(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附楼三楼。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办理资格预审事宜:
4.2.1、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4.2.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4.2.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2015年度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4.2.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造价工程师,须提供资格证件、劳动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5年度或近期)等,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4.2.5、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区(二期)标准厂房、道路及管网工程全过程跟踪服务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纸质)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需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附楼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账户名:郯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号:2091 1291 6739,开户行:中国银行郯城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上发布,同时在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www.lygczbzj.com)、郯城县政府网(tancheng.gov.cn)、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zjj.tancheng.gov.cn)、郯城县建设工程交易网(zj.tancheng.gov.cn)上转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临沂城开宏业高科技产业园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地 址:临沂市IEC国际企业中心
邮 编: 276100 邮 编: 276000
联 系 人: 刘主任 联 系 人:彭工
电 话: 0539-6800551 电 话: 1317699536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