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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态装饰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 索  引  号 ] tcxzf/2016-091419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2-26 [ 公开日期 ] 2016-02-26 [ 有  效  性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要求,特发布以下公告:
  一、企业及拟建项目概况
  山东鲁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南新材料")位于临沂市郯城县人民路313号。
  为适应市场需求,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利用现有8#、9#、17#、18#和19#生产车间进行技术改造,建设2条废纸制浆生产线,改造后形成5万吨/年生态装饰纸的规模。
  山东鲁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态装饰纸技术改造项目位于郯城县经济开发区现有厂区内建设,投资3000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场地在原有厂区内进行建设,其土地利用类型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城市规划及郯城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的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鲁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临沂市郯城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39-6130903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名称: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拥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乙级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452号;行业范围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建材火电、社会区域。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机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100号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531-81795818转8017
  邮箱:jn1605@126.com          邮编:2501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建设单位委托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评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初期阶段,为使本项目建设地点周围受影响的居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消息。欢迎广大居民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
  (1)选址合理性;
  (2)工程建设内容;
  (3)污染防治措施方面的建议;
  (4)相应的工程避让建议;
  (5)公众针对项目审批对环保部门的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山东鲁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或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反馈方式可打电话、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鲁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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