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tyjrswj/20260920-00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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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6-09-20 | [ 公开日期 ] | 2026-09-20 | [ 有 效 性 ] |
为进一步提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以下简称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信息化、精准化管理水平,切实做好优抚对象管理和服务工作,现就开展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公告如下:
在郯城县行政区域内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残疾军人、因公伤残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和年满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
1.集中确认阶段:2026年9月3日—2026年10月31日
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采取人脸识别技术、人工查验等方式,对优抚对象有关生活状况进行核查验证、同时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发现问题及时修正。
1.现场确认
优抚对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抚恤关系所在地退役军人服务部门进行现场确认。抚恤关系在县直的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进行年度确认。
2.自主确认
通过手机APP“退役军人服务APP”完成确认。
已注册登录的操作步骤:手机验证码或密码登录--年度确认(审核)--开始信息确认--人脸识别--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完成确认。界面显示“审核中”,即完成确认,在查看历史记录中显示“已确认”。
未注册登录的操作步骤:在应用市场或应用商店搜索“退役军人服务APP”下载--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确认后退出重新登录--年度确认(审核)--开始信息确认--人脸识别--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完成确认。界面显示“审核中”,即完成确认,在查看历史记录中显示“已确认”。
2.2027年1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对未进行确认的优抚对象按规定程序予以公告,通过多种方式联系优抚对象本人或其家属尽早完成确认。公告后内仍未能取得联系、无法进行确认的,自公告期满60个工作日下一个月起暂停发放其抚恤补助金。
业务咨询电话 | ||
序号 | 单位 | 联系电话 |
1 | 县优抚科 | 0539-2101591 |
2 | 郯城街道 | 15725296805 |
3 | 马头镇 | 0539-6771011 |
4 | 李庄镇 | 0539-6751087 |
5 | 重坊镇 | 0539-2101809 |
6 | 杨集镇 | 15376015005 |
7 | 庙山镇 | 18769911007 |
8 | 高峰头镇 | 0539-2101988 |
9 | 港上镇 | 0539-5251338 |
10 | 红花镇 | 0539-2101962 |
11 | 胜利镇 | 13355062373 |
12 | 泉源镇 | 0539-2051398 |
13 | 花园镇 | 0539-2101852 |
14 | 归昌乡 | 0539-2055839 |
15 | 新村 | 17753909778 |
郯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