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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关于设立建筑垃圾集中暂存点的公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115/2026-0002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6-07-14 [ 公开日期 ] 2026-07-15 [ 有  效  性 ]

广大居民朋友、各建设施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装修经营商户:

为整治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沿路扬尘抛撒问题,规范市容环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我县建筑垃圾集中暂存点现已正式投用,所有建筑垃圾产生、运输主体须依规清运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暂存点地址位于马头镇姬庄村,由郯城县建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日常进场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周末、节假日进场需提前致电13793937677预约。本场仅接收工程弃土、拆除砖石、装修混凝土类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废弃物、塑料泡沫等非建筑废料严禁进场,混投一律不予接收并依法处置。

全县建筑垃圾转运全面执行全过程三联单制度,坚持“谁产生、谁负责、谁缴费”原则。建筑垃圾产生单位、个人须提前办理处置核准,规范填报三联单后方可清运;运输车辆必须全密闭、加装定位设备,车身冲洗干净,严禁超载、带泥上路、沿途遗撒,按审批路线、时段行驶。车辆进场如实申报垃圾品类、方量,配合现场核验,分区有序卸料,服从管理人员调度。

清运处置收费由运营单位参照临沂市装修垃圾处置市场参考价格,结合场地运维成本核算,可随市场行情合理调整并对外公示。对私设消纳点、偷运乱倒、车辆未密闭等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欢迎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6106110、6108110。

特此公告。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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