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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适用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应用的信息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130/2026-0002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20 [ 公开日期 ] 2026-03-2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按照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更新完善“不罚”“轻罚”清单,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应用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下列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名称

网站链接

裁量基准内容目录

适用起止期限

1

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http://yjt.shandong.gov.cn/zwgk/xzgfxwj/202502/t20250212_4799853.html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二部分 裁量细则

第三部分 山东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2025年3月20日-2030年3月19日

文件如有修订,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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