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403/2026-0005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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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6-06-17 | [ 公开日期 ] | 2026-06-1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临沂佰诚建筑租赁有限公司等72家企业:
本局立案调查的临沂佰诚建筑租赁有限公司等72家企业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一案,现已调查终结。
经查,临沂佰诚建筑租赁有限公司等72家企业,连续两个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未按照规定公示企业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仍未及时改正;经实地核查,无法通过其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联系到上述企业,该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本局拟对上述72家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各企业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相关文书,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现将《行政处罚告知书》以公告形式送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可自送达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本局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材料或者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详细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