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 [ 索 引  号 ] | tanchengzwfwbgs/2026-0004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8 | [ 公开日期 ] | 2026-05-2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明会食品店等1896家食品经营单位:
经核查,你单位营业执照已注销,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已依法终止,至今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我局拟依职权注销你单位食品经营许可,依职权注销后,食品经营许可证作废。
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由于在你单位登记住所,我局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送达,现采取网络公告送达方式,告知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将依法依职权注销你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
联系科室: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
联系电话:0539-6800562
联系地址:郯城县府前街151号郯城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A区A305窗口
附件: 拟依职权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