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0445515X/2026-0005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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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6-05-18 | [ 公开日期 ] | 2026-05-1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县委编办于5月7-12日开展2026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随机抽取的8个法人事业单位:归昌乡卫生院、杨集镇中心小学、杨集中心卫生院、红花镇卫生院、高峰头镇中心小学、县博雅学校、泉源镇清泉小学、郯城街道小埠岭初级中学。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二)是否继续具备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三)公益服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
(四)是否继续具备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
(五)是否按时开展年度报告公示;
(六)年度报告公示内容是否真实、规范;
(七)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是否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八)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标记与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
(九)其他根据《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当抽查的事项。
三、检查方法
通过听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实地检查。
四、检查结果
通过实地核查,发现未按时办理变更登记问题5宗,发出整改通知5份,要求30个工作日内变更登记事项。具体问题如下:杨集镇中心小学、高峰头镇中心小学、县博雅学校、泉源镇清泉小学、郯城街道小埠岭初级中学5所学校开办资金变更不及时。
中共郯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