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ylbzj/2025-000009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医疗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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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6-01-12 | [ 公开日期 ] | 2026-01-1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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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你单位未为谢堂宁(身份证号码371322********4938)申报2019年10月至2024年6月的社会保险费。现职工投诉要求补缴。2025年11月28日,我单位依法作出《郯城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社会保险费事项告知书》并依法公告送达,你单位逾期仍未申报。我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核定,期间应缴纳医疗保险费19140.10元,滞纳金12651.59元(具体缴纳金额以单位申报日期计算为准),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郯城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欠缴社会保险费核定情况告知书》(郯医险核通2025〔7〕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中心基金稽核与内部控制股(地址:郯城县人民路75号郯城县医疗保障局8楼8029室,办公电话:6379608)领取,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告知书送达10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逾期不整改,将报请税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郯城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