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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ylbzj/2025-000009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医疗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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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5-11-28 | [ 公开日期 ] | 2025-11-2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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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受理申请人谢堂宁与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一事,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社会保险费事项告知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郯城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社会保险费事项告知书》(郯医险通2025第〔12〕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中心基金稽核与内部控制股(地址:郯城县人民路75号郯城县医疗保障局8楼8029室,办公电话:6379608)领取,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如对社会保险费事项告知书上内容有异议,请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逾期不整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郯城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