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zwfwbgs/2025-000012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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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5-09-30 | [ 公开日期 ] | 2025-09-3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液化气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71322202007280101),建设单位:郯城县液化气站;建设地址:郯城县郯城街道十里社区;施工单位:郯城正虹建筑有限公司。
现因该项目施工单位发生变更,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经我局按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注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书编号:371322202007280101),并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之日起,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系人或单位,可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