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5-000022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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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5-09-24 | [ 公开日期 ] | 2025-09-2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县委编办于9月22-23日开展2025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随机抽取的7个法人事业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县住房保障中心、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县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县图书馆。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二)是否继续具备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三)公益服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
(四)是否继续具备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
(五)是否按时开展年度报告公示;
(六)年度报告公示内容是否真实、规范;
(七)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是否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八)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标记与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
(九)其他根据《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当抽查的事项。
三、检查方法
通过听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实地检查。
四、检查结果
通过实地核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中共郯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