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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郯城县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索  引  号 ] tanchenggxs/2025-000003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供销合作社
[ 成文日期 ] 2025-09-10 [ 公开日期 ] 2025-09-1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0日至9月1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22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部署。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社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严肃性与紧迫性。党组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巡察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精准深刻,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制定下发了县供销社《关于对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其他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包干,责任到人,领导小组组长、县社党组书记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位副组长具体抓落实,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深入实际,靠前指挥,其他成员负责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严格按照整改目标和要求,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限时完成整改任务,将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二)坚持以上率下,狠抓问题整改。县社党组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担当精神,首先从领导班子做起,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诸方面,深刻开展自我剖析,认真查找和分析问题根源,班子成员严字当头,以上率下,先从自身问题开始整改,再抓好下属人员的问题整改,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在整改过程中,充分尊重巡察组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整改目标”的要求,认真听取各方面情况汇报,抓住深层次矛盾和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学习对照相关政策依据,研究具体的解决办法,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全力推进整改工作顺利进行。针对县委第四巡察组强调指出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进行原因分析,做到隐患未查清不放过,整改未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切实解决好领导干部律己不严、作风不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将巡察整改与作风建设、工作提质、党建升级一体推进,以整改促发展、以制度固成果。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剖析体制机制根源,系统梳理现有规章制度,围绕党建引领、廉政风险防控、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完备制度汇编,推动整改措施融入日常管理。强化制度刚性执行,把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优评先重要依据,常态化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检查,坚决杜绝制度空转。建立整改成效“回头看”长效机制,对已整改问题定期复盘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切实以制度的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推动单位治理效能全面提升,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为农服务工作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理论学习成效显著。通过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进行学习,党组成员及相关干部对指示精神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在后续工作中,能够将指示精神贯彻到实际工作中,为供销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思想指引与实践遵循。二是补贴发放工作高效推进。积极联系财政部门争取资金,已向财政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单,尽快将应付未付的补贴支付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未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郯城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组织振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制定,基层社服务能力提升、社有龙头企业培育等工作有序开展。二是《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正式印发。方案明确了我县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推动全县供销社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指导。

整改结果:已完成。

3.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县社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首要内容,做到应学尽学、深学细悟。2025年学习计划有序推进,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提升,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明确主体责任。县社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坚决做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带头批驳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理。县社党组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协助县社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县社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通过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业务工作各环节,在谋划业务工作时同步规划意识形态工作,在推进业务开展过程中同步加强意识形态引导,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为农服务、基层社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整改结果:已完成。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出台《郯城县供销合作社关于中心工作实行年考核的实施意见》,意识形态考核机制全面优化,干部重视程度显著提升,考核指挥棒作用有效发挥。二是出台《2025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制度的指导性和实用性进一步增强。三是意识形态工作流程更加规范,统一采用正式红头文件格式向县委报送相关报告并做好定密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流程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履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县社通过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述职报告必查内容,避免了“重业务工作,轻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发生,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履行到位,全系统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意识显著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保持平稳有序。

整改结果:已完成。

4.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宣教工作,加强指挥引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县社党组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县社宣传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节假日期间各类文化阵地的管理,重点是严格审核把关县社机关办公楼、社属企业及归为县社主管的各类场所等地点的公示栏、宣传栏、标语栏等设施设备上可对外展示的内容,要进行全流程监管,坚决避免出现“低级红”“高级黑”的问题。二是做好舆情监测,加强网络管控。在各类舆情风险集中期、易发期,要围绕各个重要时间节点,对本单位本系统舆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涉及安全生产、烟花爆竹存放等领域的相关社属企业要重点加强舆情监测,力争确保不发生任何舆情问题。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和网络舆情风险排查,主动开展舆情会商,组织开展网评引导,群策群力争取牢牢守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底线。三是做好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执纪。县社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把意识形态工作考核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动考核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机制措施,推动排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把风险隐患排查作为关键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确保本单位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平稳有序。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聚焦服务“三农”、赋能乡村振兴,推动供销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1.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商贸流通网络建设。依托建成的农业综合服务体和庙山供销商业综合体项目,借助县域商贸流通原有网点仓储场地和设施,加快培育商贸流通龙头企业,打造综合性农资物流平台,完善现代化农资直营配送网络,增强农资服务功能。目前,农资流通已遍布全县各乡镇、社区,基本完成网点布局。打造“一网多用、上下贯通、综合服务”的农村现代商贸流通服务网络,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日用消费品、农资流通服务网络体系。二是稳步开展农资经营。以社属企业丰裕农资公司为抓手,采用“公司+基层社+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助农增收模式,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资直供、下乡进村、支农助农、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助力村集体、农民双增收。聚力打造让老百姓放心的“郯城供销直供”农资品牌,依托农业服务综合体内农资电商平台,拓展农资经营配送业务,使供销社在服务“三农”发展和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三是拓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务。对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布局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制定了详细的站点建设方案。目前,计划在县域内新建5个标准化规范化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全力助力县域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

2.资产监管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临沂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组织振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由党组书记任主任,分管领导及财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确保决策科学规范。二是针对基层社资产监管薄弱环节,修订《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实现对社属企业和基层社财务、资金、合同、公章“四监管”,有效填补资产监管漏洞。

整改结果:已完成。

3.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合作指导股成员和各基层社主任任成员。二是以集团发展为带动。以县社全资企业山东郯发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为龙头,成立郯城县丰农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采取“联合社+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企业+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就近就便联合“四化融合”片区发展,打造集育、耕、种、管、收、烘干、存储、销售为一体的“一站式”农事综合服务平台。三是以农资供应为突破。充分发挥供销系统县、乡、村三级流通网络的资源和渠道优势,完善经营网点,扎实开展农资直供业务,以此为突破口,探索开展提供配方施肥、农机租赁与销售、农资购销、粮食烘干与仓储、农产品深加工等产前、产中、产后全链条服务,为促进农民致富、带动村集体增收、实现农业现代化赋能。

截至2024年底,合作指导股共指导建设运营为农服务中心三处,即庙山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杨集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郯城县现代农业服务综合体为农服务中心。同时,按照市社工作部署,已制定2025年为农服务中心新建和能力提升计划,包括十里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和杨集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能力提升项目,逐步提升供销系统服务“三农”、统筹城乡发展的能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4.推进基层社改造提升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落实全国总社“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基层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深化综合改革。二是加大开展社有资产清查力度,摸清底子,努力实现资产回收,盘活闲置资产,壮大基层组织资产实力。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人才等相关支持,持续打造高质量发展基层社示范社,拟选取十里供销社、泉源供销社、杨集供销社、归昌供销社作为试点进行提升改造。四是全面提升基层服务三农能力。坚持开放办社机制,鼓励基层社探索与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解决基层社运转困难问题,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全环节或多环节服务,全面提升基层社服务三农能力。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整改。

5.基层社和社属企业为农服务工作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激活基层社服务效能。按照《郯城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组织振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基层社改造提升,充分利用扶持政策,做实各级合作发展基金,支持基层社改造服务设施,同时以社属企业丰裕农资公司为抓手,采用“公司+基层社+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助农增收模式,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资直供、下乡进村、支农助农、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目前已启动基层社的盘活工作,通过资产整合、资源优化等措施,部分基层社逐步恢复运营,为农服务功能开始显现。二是针对经营困难社属企业重组转型工作正有序推进实施,通过调整经营策略、拓展市场渠道等举措,部分企业经营状况得到改善,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四)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

1.党员干部受处分期间工资标准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违规发放工资问题的整改,及时追回2021年1月、2月多发放的工资。二是全面排查整改同类问题。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工资执行情况进行“拉网式”清查,对照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和工资调整政策,逐人逐项核实工资标准执行情况,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

2.违规录用人员清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违规录用人员的清退工作。通过专项整改,剩余3名违规录用人员已全部完成清退,严格落实了整改要求,确保人员录用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整改结果:已完成。

3.社属企业和基层供销社违规为社会人员挂靠交有关保险问题

整改情况违规挂靠人员社保关系已转出,相关单位提供说明,社属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得到提高,有效杜绝违规挂靠缴纳社保问题的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五)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形式主义问题犹存

1.作风建设不严不实,考核办法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结合工作实际,出台《郯城县供销合作社关于中心工作实行年考核的实施意见》,细化了考核指标,规范了考核流程,明确了考核频次,新的考核办法更贴合工作实际,为考核提供了制度保障。

整改结果:已完成。

2.考勤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升级考勤管理方式。引入指纹打卡机,采用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进行考勤,杜绝字迹雷同、代签补签等问题,确保考勤记录真实准确。规范的打卡方式使得工作人员纪律意识明显提高,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提升了整体工作效率。二是定期公示考勤结果。通过单位公示栏等渠道通报打卡情况,增强考勤管理透明度,形成有效监督,进一步规范考勤秩序。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执行病假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请假材料规范整改。已督促责任人补齐病假材料,同时提供情况说明。二是考勤制度实现严格落实。通过组织全体职工学习考勤及病假管理制度,职工对请假流程、材料要求和审批权限有了清晰认识,请假手续不规范、无手续休假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整改结果:已完成。

4.信访工作程序不规范、文字表达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相关信访档案的全面核查与清理,删除重复矛盾材料,统一规范文书格式,信访档案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显著提升。

整改结果:已完成。

(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虚列开支套取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对违规使用的资金的追缴,其中涉及超额报销问题的部分基层社,超额报销部分已由责任人全部退回,涉及违规使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虚列开支套取费用问题的基层社,相关责任人已提供解释说明。二是财务监管得到全面加强。通过开展全系统财务专项审计,深入排查公款支出、费用报销等环节风险,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审批制度,虚列开支套取费用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更加规范透明。

整改结果:已完成。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公款购买白酒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白酒的责任人已就该问题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称其购买白酒是用于业务招待。目前,违规使用的公款已全额退还。二是强化责任追究与教育警示,已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明确指出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质,要求其深刻认识错误,同时通过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开展典型案例剖析,全体干部职工对纪律要求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杜绝违规行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得到进一步提升。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七)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单位内控风险较大

1.向下属企业转嫁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费用清退有序推进。对县社违规转嫁至下属企业的费用进行全面梳理,优先退还实物资产,目前涉及转嫁的办公电脑等实物资产已全部退还对应企业,剩余需退还费用正分阶段逐步退还。二是监管成效切实显现。通过强化全过程财务监管,严格规范费用审批流程,明确县社与下属企业费用承担范围,加强日常财务支出审核把关,干部职工的合规意识显著提升。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2.固定资产管理处置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企业已对车辆处置过程提供详细书面说明。目前公司已就此次处置过程中的程序规范问题进行全面复盘总结,明确后续固定资产处置必须严格执行拍卖等规定程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资产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目前,运达商场、新源工贸、十里供销社、县供销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已完成对未入账固定资产的账务调整。

整改结果:已完成。

3.违规为非正常运营或处于停产亏损状态的企业发放绩效奖金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该绩效实际为工资标准执行偏差导致的差额。目前,已对涉及该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到违规发放绩效奖金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工资标准执行不规范带来的不良影响。相关人员已作出保证,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工资发放标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县社将以此为戒,进一步规范工资核算与绩效奖金发放流程,加强对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整改结果:已完成。

4.已停产停业或业务较少的社属企业及基层供销社,报销大量招待费用且手续不完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无正当事由报销招待费问题的责任人已将招待费退回至单位,同时提供情况说明,其余单位对招待费作出说明,退回的招待费已规范完成账务调整,有效挽回资金损失。二是报销流程显著规范。通过明确停产停业单位禁止报销非必要招待费和“一事一审批、一单一明细”要求,招待费用报销要件缺失、无实际事由报销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财务报销流程更加严谨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5.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给借调人员发放福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以强化责任意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二是监督机制常态运行。通过定期开展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实现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常态化监督,福利发放对象及资金流向更加透明规范,有效防范了类似违规问题的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

6.大额支出无明细,未上党组会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大额支出无明细问题的相关单位已完成对办公用品等无明细支出项目的清单补充工作,涉及无明细,未上党组会研究问题的单位已提供情况说明。二是大额支出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通过深入学习《郯城县供销合作社“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全体干部职工对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认识显著提升。

整改结果:已完成。

7.停产停业公司违规报销工作电话费、网络费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单位报销的电话费、网络费为单位使用,相关单位已对违规电话费提供说明,其余单位已将个人承担的电话网络费交至单位同时提供情况说明。

整改结果:已完成。

8.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账户公私混用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企业已彻底停用出纳个人账户作为公司过渡户,完成资金清算工作,公司资金收支全部通过对公账户进行管理,有效解决了财务账户公私混用问题,保障了资金安全,维护了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

整改结果:已完成。

9.经营管理不善,收不抵支,存在维稳风险和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任落实清晰明确。相关企业已提交债务情况说明及还款计划,明确债务化解责任与时限,形成了责任清晰、任务具体的整改推进体系。二是债务风险有效缓解。通过压缩开支和盘活资产,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升,借款的偿还工作有序推进,债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整改结果:已完成。

10.违规发放安家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企业已及时联系责任人,但责任人家庭困难,暂时无力偿还,公司尚在努力追回中。二是监督管理持续强化。通过定期检查和严肃查处,违规发放福利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形成了规范有序的福利发放管理秩序。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11.大额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存在资金监管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资金管理。相关单位已全面停止使用个人账户处理单位公务支出,所有资金收支均通过对公账户规范办理,有效消除资金监管风险。二是人员意识显著提升。通过警示教育,全系统财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深刻认识到规范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合规操作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为资金规范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整改结果:已完成。

12.收入未入账问题

整改情况:账目补录已完成。已完成2020—2023年未入账统筹统保保费的梳理核查工作,各社属企业已按财务要求完成入账处理,确保账目数据完整、准确。

整改结果:已完成。

13.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白条入账,无审批、无明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相关单位涉及白条入账支出的整改工作。针对相关支出,责任单位已联系业务方补开收据,并补充完善审批手续和支出明细清单;对确实无法补开正规发票、难以提供完整明细的支出,已要求责任单位提交详细书面说明。通过上述针对性整改措施,切实消除了账目风险隐患。

整改结果:已完成。

14.违反现金使用管理规定,大量使用现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现金收支管理规范有序。部分企业存在的现金销售收入入账不规范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二是现金使用大幅减少。经过案例教育,全系统财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对现金使用管理规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各社属企业、基层社现金使用量显著下降。

整改结果:已完成。

15.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2022年油费报销金额异常偏高,主要是由于2021年部分加油发票未能及时处理,延至2022年集中报销所致,相关情况已形成书面说明。二是公车使用流程实现规范有序,自整改以来,县供销社使用“公务用车易”APP进行车辆管理,实现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调度和派车等流程的信息化和规范化操作,确保公车使用规范、高效。

整改结果:已完成。

16.社属企业部分人员社保、公积金缴纳基数过高问题

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7月份,超出标准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部分已由责任人全部退还至单位。社属企业已完成人员社保、公积金缴纳基数的重新核算和调整工作,按照规定的合理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动态调整机制已建立并运行,确保缴纳基数始终符合规定,避免缴纳基数过高问题持续存在。

整改结果:已完成。

17.违法提取216个月18年的工资,造成重大财务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对违规提取的工资的账务调整。相关单位已通过新增对应记账凭证的方式对违规提取的工资进行冲销,同时对账目进行更正,潜在的财务风险得到有效化解。二是警示教育效果显著。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违规行为的严重性,财经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升。

整改结果:已完成。

针对巡察反馈中涉及的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县供销社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的原则,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责任认定。为强化纪律约束、提升全员财经合规意识,已对涉及违反财经纪律的有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明确指出其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危害。通过直面问题、直击要害的警示提醒,有效督促相关责任人深刻反思工作中的疏漏与不足,切实增强财经纪律观念,筑牢廉洁自律和规范履职的思想防线。

(八)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

1.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党建基础不扎实,会议记录不规范,存在会议记录无议题、无内容,应到、实到、缺席人员为空白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会议记录全面规范。通过专项整改,各党支部新形成的会议记录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会议议题、讨论内容、参会人员等要素齐全,记录质量显著提升。二是监督考核常态长效。县社定期对各党支部会议记录情况进行检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重点检查记录是否规范、要素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及时发现并纠正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严格的监督考核措施促使各党支部高度重视党建基础工作,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为县供销社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整改结果:已完成。

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生活规范有序。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并开展党课学习。二是党课学习质量提升。鼓励党支部书记、业务骨干、先进党员等担任党课主讲人,围绕党的理论知识、方针政策、供销社改革发展实际等内容,结合案例分析、视频教学、实地参观等多样化形式开展党课教育,党员参与党课学习的热情明显提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党支部已针对此问题提供整改说明和报告,党建指导员制度也已得到落实,实现了县社机关党委对全系统党建工作的常态化指导。党建指导员定期深入基层党支部,针对党员队伍建设、组织生活会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精准指导,有效解决了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入等长期存在的顽疾。

整改结果:已完成。

4.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不规范、未按期进行换届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换届选举程序更加规范。针对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作出解释说明。目前,全系统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选举过程更加规范、透明,选举结果真实有效,切实保障了党员的民主权利。二是换届工作有序推进。县供销社机关委员会正紧张筹备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换届任务。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5.党员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党支部此前存在部分党员因下岗后外出务工、疫情等原因未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问题,现此类问题均已整改,相关人员皆能够克服各类困难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整改结果:已完成。

6.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2021年、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因资料管理疏漏未找到,暴露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县社已强化责任落实与工作推进。县社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社党组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协助县社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等工作。县社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各自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县社领导班子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相关工作。同时,县社将以此为戒,更为注意所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资料的保存及整理等各项工作,为县社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更加有效的档案方面的支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7.基层党建工作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县社将会继续坚持和加强对基层社党的建设方面的组织和领导,提高站位、立足全局、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力争不断开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基层社展现新局面,为供销系统持续稳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努力促进基层社党的建设真正与新要求新形势新变化新状态相适应,确保基层社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充分发挥,有效提高基层社各项工作的水平。将把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切实监督指导基层社党的建设方面的工作强效有序开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

(九)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不到位

1.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不严格,长期借调社属企业人员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借调人员已全部返回原社属企业工作岗位,并顺利完成工作交接,借调程序不规范问题得到纠正。

整改结果:已完成。

2.中层干部调整程序不规范、备案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按照组织部要求,完成2022年9月调整的6名中层干部调整程序的补正和备案工作,补充完善了全部缺失材料。今后中层干部调整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有序,备案及时准确。

整改结果:已完成。

3.中层干部队伍年龄偏大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县社45岁以下干部均为近三年内新录用公务员共5名(其中2名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县社党组将加大对新录用公务员培养、培训、业务锻炼等方式,通过个人成长、业务能力锻炼表现等情况,酌情适时进行提拔。

整改结果:已完成。

4.超审批权限私自设立机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违规机构已妥善撤销。已撤销社有资产监管服务中心,人员得到合理安置,相关业务平稳移交,有效纠正了超审批权限设立机构的违规行为。二是机构编制规范意识显著增强。通过集中学习和自查自纠,全体干部职工对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性有了深刻认识,机构编制纪律意识明显提高,依法依规设置机构的理念深入人心。

整改结果:已完成。

5.社属企业副职配备过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控职数增量。严格执行“只减不增”原则,暂停新增副职岗位审批,杜绝人员超配情况加剧。二是分步推进精简。按企业规模、业务量等因素分类施策,通过自然减员、岗位合并、人员转岗等方式逐步缩减副职数量。截至目前,已通过自然减员、岗位调整等方式,完成部分社属企业的副职岗位优化。同时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定期核查企业岗位设置情况,确保职数控制在标准范围内,剩余企业的副职精简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确保两年内彻底解决副职配备过多问题。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6.履行干部管理监督责任不到位,人员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监督管理更加严格。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干部“八小时内外”的监督。同时,定期了解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深化教育培训。开展干部纪律作风专题学习,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通过案例剖析、廉政谈话等形式,强化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十)巡察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力

1.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基层社交接取得实质进展。目前已完成两个基层供销社的对接工作,已将黄山供销社和褚墩供销社纳入郯城县供销合作社管理。二是土地收回工作有序推进。按照郯政土〔2014〕95号文件内容,“沙墩供销社院内土地被村民田秀峰非法侵占盖房”问题中的占用土地属于2014年10月被郯城县国土资源局收储的5444平方米之内,不属于沙墩供销社资产。新源工贸目前正就被占用土地问题与对方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尽快收回。三是责任落实清晰明确。相关企业已提交完整的债务情况说明及还款计划,明确债务化解责任与时限,形成了责任清晰、任务具体的整改推进体系。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2.对纪检监察建议书建议的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李庄凌庄加油站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问题,鉴于李庄供销社与原承包人合同已于2024年5月30日到期,且合同到期后双方经多轮谈判磋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现决定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因该问题时间跨度长、历史资料缺失等客观因素,目前正全力开展诉讼材料收集与整理工作,后续将按程序及时推进诉讼,切实维护单位合法权益。二是红花乡供销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目前已全部完成变更,均已变更至郯城县红花乡供销加油站名下。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县供销社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回潮,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全面提升供销系统治理能力和工作质效。

(一)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整改措施长效落实,防止问题死灰复燃。针对目前仍在推进中的整改任务,特别是土地被占用、加油站证照注销等重点难点问题,严格按照既定计划和时间节点,加大攻坚力度,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见底清零。

(二)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结合整改过程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进一步修订完善干部管理、资产监管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干部评价体系,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推动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问题发生。

(三)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通过专题学习、廉政教育、技能比武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政治素养、纪律意识和履职能力。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清正、实干争先的高素质供销干部队伍。

(四)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将巡察整改与供销事业发展紧密结合,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聚焦主责主业,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基层社建设,强化社有资产监管,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以整改促发展、以发展检验整改成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供销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6221142;电子邮箱tcxgxs@ly.shandong.cn。

中共郯城县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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