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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czj/2025-000005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29 [ 公开日期 ] 2025-07-3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属一级企业共10户,分别是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郯城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郯城县交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郯城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郯城县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郯城县建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郯城县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郯城县医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郯城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郯城县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02.58亿元,负债总额219.3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83.21亿元,国有资本权益183.21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纳入县财政资产系统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180户,资产账面总额158.82亿元,负债账面总额39.72亿元,净资产账面总额119.1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账面总额95.37亿元;事业单位资产账面总额63.45亿元。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情况:

1.土地资源。根据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统计,郯城县土地总面积为119512.53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92287.04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22542.02公顷,未利用地面积为4683.47公顷。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56556.44公顷。全县林地面积21443.76公顷,森林面积18897.84公顷,森林覆盖率15.81%。

2.矿产资源。全县共发现各类矿产17种,矿产资源种类主要有:煤、铁、金刚石、重晶石、萤石、建筑石料用灰岩、砖瓦用页岩、砖瓦黏土、地热、矿泉水、地下水、陶瓷土、建筑用砂等。

3.水资源。全县地下水资源比较丰富,但富集程度不均匀。除马陵山区及部分山丘外,自北向南,含水层由薄到厚,透水性良好,含水较为丰富。全县河川年平均径流深237毫米,地表径流总量3.25亿立方米,地下水多年平均总量2.27亿立方米,除去地表蒸发和重复计算量4146万立方米,水资源多年平均总量5.10亿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根据省、市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起草印发《郯城县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七个方面共26项改革任务。

2.强化国资监管效能。根据市国资委最新工作安排,修订印发《郯城县国资监管机构审批、备案事项清单(2024年版)》,新增融资、担保等城投债提级管理要求,其中审批事项17项,备案事项9项,严格落实审批、备案制度。

(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业务严格按照《郯城县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执行,单位新增国有资产按照《郯城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执行,严格执行非预算不采购标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电脑软件及家具配置管理。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我县在2024年7月发通知参照《临沂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结合我县实际附加郯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申请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相关资料到资产管理科备案。

2.完成资产清查工作。根据《临沂市2024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我们于4月底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表的复核审定报送工作,5月针对市局反馈问题完成整改工作,5月底形成行政事业资产清查报告。6月将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自然资源形成综合清查报告上报县政府和县委。

3.规范公物仓业务运行。2024年按照《郯城县县级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依据政府采购等部门数据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超标准、低效运转资产纳入公物仓,对统一纳入公物仓办公设备集中管理、调配使用。财政、机关事务部门、单位三方统一参与公物仓处置程序。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需求,优先从公物仓调剂解决,实现资产的公物仓虚拟仓和实体仓同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价值。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坚持规划引领资源开发。完成了“三区三线”划定,确定耕地保护目标83.1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75.2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6.02万亩、城镇开发边界11.27万亩。

2.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耕地保护法》,切实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土地批、供、用。一是完成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任务,全面查清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掌握各类国土资源家底,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提供依据。二是坚决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贯彻耕地保护责任制,深化落实田长制,深入落实《全县耕地保护村(社区)级责任追究办法》,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优势,全力实现动土必报告、违法必追究。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全力推进县属企业重组整合。尽快印发《县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实施方案》,推进县属企业的重组,减少一级企业数量。同时督促3户一级企业开展同一业务或同质业务的内部重组整合,对存在重复投资、同业竞争的企业,及时进行优化整合,优化资本布局。

(二)进一步优化国有资产布局。重新明确重组整合后县属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和经营主业,围绕全县重大战略,谋划实施一批立足主业范围、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项目。加快培育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三)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资产管理,提升资产管理数据质量。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资产管理意识,理清资产归属、管理与使用情况。全面梳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2024年7月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已参照《临沂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执行。资产出租出借前及时将相关资料送审,为单位的资产管理规范奠定基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效率,提升资产数据质量。

(四)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利用效率。严格执行资产配置预算,按照资产配置标准,利用闲置资源,合理灵活运用公物仓功能,虚拟和实物公务仓相结合,常用办公设备短缺优先通过调剂解决,增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资源共享,通过公物仓调剂使用促进资产在县域内合理流动,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五)夯实基础工作,提高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台账,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及时跟踪掌握自然资源变化情况,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加快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自然资源管理深度融合,提升部门间数据共享水平,尽快实现自然资源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六)创新管理方式,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效益。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制度机制,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流失。严格按照上级安排,完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和标准,全面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工作。充分研究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相关政策,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通过有效管理盘活国有自然资源闲置资产,挖掘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潜力,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效益,激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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