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wgxj/2025-000004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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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5-05-16 | [ 公开日期 ] | 2025-05-1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旅游领域涉企行政执法,坚决整治各类涉企违规执法问题,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县文化旅游领域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主要包括:违反地域管辖原则,在没有明确管辖权或管辖权尚有争议的情况下异地执法;未经法定程序批准,跨区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过程中,不遵守相关执法规定或程序造成负面影响等。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以罚代管,严查以罚款为目的,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提高罚款标准;将罚款与行政执法人员福利待遇挂钩,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谋取不当利益;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等。
(三)乱收费问题。主要包括: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出具收费票据;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利用影响力强制收费、“搭车”收费、“转嫁”收费、与行政许可挂钩收费等。
(四)乱罚款问题。主要包括:不具备罚没资格的主体及其人员进行处罚;该处罚未处罚、将罚款据为己有、帮助逃避处罚、以收受“好处费”替代罚款;“一刀切”执法、小过重罚、违规顶格处罚;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同执法部门分别罚款;对同一违法事实,“同案不同罚”;不执行“首违免罚”“轻微不罚”等。
(五)乱检查问题。主要包括:不具备检查资格的主体及人员进行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超频次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不按照检查标准和程序随意检查,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等。
(六)乱查封问题。主要包括:违反法定权限或程序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超范围、超额度、超期限查封扣押冻结行为,致使企业财产权益受损、经营受阻等。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一)电话:0539-6222450。电话渠道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电子邮箱:tcwhzfzd@163.com
(三)信函:请将相关材料邮寄至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东城新区,邮政编码:276100)。
四、注意事项
全县文化旅游企业业主和广大人民群众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有关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提供的线索应尽量详实,包括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郯城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将以此次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文化旅游领域行政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希望全县文化旅游企业业主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对文化旅游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特此公告。
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