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tcjjkfq/2025-000002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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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5-05-14 | [ 公开日期 ] | 2025-05-1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锐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500万公里母线、4450万公里金刚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郯城锐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500万公里母线、4450万公里金刚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版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SN_BRHvagEk873untlF8A?pwd=1fcq提取码:1fcq)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建设单位联系人:贡总 联系电话:18068302988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周围的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同征求意见稿公示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郯城锐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C8、C9栋
联系人:贡总 联系电话:18068302988
环评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9-7205516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与蒙河路交汇处金玉山大厦24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郯城锐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