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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登记单位到期延续办理流程
[ 索  引  号 ] tanchenghbj/2025-000003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14 [ 公开日期 ] 2025-04-0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2020年国家开始实施排污许可全覆盖,经查询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部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即将于2025年到期。企业若在有效期满后继续生产运营的,请在有效期满前20日内进行延续登记,确保排污登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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