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sj1/2025-000003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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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5-03-25 | [ 公开日期 ] | 2025-03-2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全县殡葬领域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清明将至,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清明祭扫活动有序进行,维护殡葬服务、殡葬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现就规范殡葬领域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各殡葬服务经营主体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殡葬管理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殡葬价格政策,加强价格自律,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殡葬服务单位、市场经营主体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三、严格落实惠民殡葬有关收费减免、优惠措施,不得利用群众对相关政策不熟悉而违规收取费用。
四、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和公益性公墓价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
五、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制定殡葬延伸服务价格。不得实施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强买强卖、无服务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不得进行捆绑搭售、设置最低收费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变相提高殡葬用品以及服务价格。
殡葬服务单位及相关经营者应对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维护殡葬服务价格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殡葬领域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扰乱殡葬服务价格秩序、严重损害居民群众利益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价格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