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zwfwbgs/2025-000005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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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5-02-10 | [ 公开日期 ] | 2025-02-1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被撤销市场主体名称:郯城县毕升印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2MA3MLU0760;
法定代表人:周廷玉;
住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路188号
经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郯城县毕升印刷有限公司在2006年6月5日变更登记时,伪造股权转让协议、提交虚假材料,将于某泳等人股份转让至他人名下,并骗取公司变更登记。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拟决定撤销郯城县毕升印刷有限公司2006年6月5日变更登记。
你公司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现告知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
特此公告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