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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关于受理建筑垃圾相关监督举报的公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cgj/2024-000017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17 [ 公开日期 ] 2024-12-1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工作,依法查处随意倾倒和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决定建立建筑垃圾违法处置社会监督机制,解决好群众“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欢迎社会各界对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等问题进行监督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范围

在郯城县城区范围内违规倾倒、处置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受理举报内容

(一)单位或个人违规倾倒、私自接收处理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物业小区、沿街商铺等装饰装修垃圾产生者,未按规定投放,长期在公共区域随意露天堆放,未按要求及时交由符合条件备案运输企业、车辆清运的。

(三)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车辆,未按规定运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点消纳、处置;运输过程存在遗撒、未密闭运输污染路面、随意倾倒等现象的。

三、受理举报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四、监督举报方式

受理举报单位: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电话:6106110、6108110

五、注意事项

举报时尽可能提供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和相关录像、照片等证据或重要线索。举报内容和相关资料要求真实有效,禁止举报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恶意滋扰执法工作。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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