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4-00002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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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7-24 | [ 公开日期 ] | 2024-07-2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2023年度花园镇冷村等3村
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实施方案
编制单位:郯城兴田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
目录
1编制任务、原则及依据
1.1编制任务
1.2编制原则
1、生态优先、合理利用
2、科学规划,规范运作
3、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坚持
1.3编制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政策
2.行业技术标准
6)《土地整治项目制图规范》(TD/T1040-2013);
17)《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
3.相关计划、规划、资料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2.2项目类型
2.3项目范围
2.4项目建设规模
2.5提质改造面积
2.6项目工期
3、主体工程施工计划
3.1土地平整工程
3.2灌溉与排水工程
3.3田间道路工程
3.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3.5其他工程
4资金估算
4.1投资估算依据
4.2编制方法
4.3投资估算
5权属管理
5.1土地权属现状
5.2土地权属调整原则
5.3工作方法、程序
6项目建设组织管理
6.1组织机构
6.2管理措施
6.3控制措施
6.4保障措施
1编制任务、原则及依据
1.1编制任务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的总体要求,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和占优补优。
总体目标:通过土地提质改造,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最大化。
1.2编制原则
1、生态优先、合理利用
以改善生态环境为出发点,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和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提高土壤资源的综合承载能力。
2、科学规划,规范运作
在调查摸清项目区现状、利用潜力和做好确权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按照相关要求,封闭运行,严格监管。
3、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坚持
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综合措施保证耕地质量,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总量、综合利用、提高效率。遵循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当地习惯、切实有益于农民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7月2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3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
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9年);
9)《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年7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年4月29日);
12)《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2015年09年24日)。
2.行业技术标准
1)《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TD/T1038-2013);
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
3)《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16);
4)《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TB37/T2840-2016);
5)《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TD/T1012-2016);
6)《土地整治项目制图规范》(TD/T1040-2013);
7)《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41-2013);
8)《山东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4);
9)《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22);
10)《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
1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12)《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2018);
13)《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2018);
14)《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2022);
1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
16)《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20203-2006);
17)《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
18)《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SL482-2011);
19)《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0-2011);
20)《土地整治重大项目规划设计报告编制规程》(TD-T1037-2013)。
3.相关计划、规划、资料
1)《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2)《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郯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4)郯城县农用地分等定级相关资料;
5)项目区内原有其他项目资料。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郯城县2023年度花园镇冷村等3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2.2项目类型
土地整治(提质改造)。
2.3项目范围
项目区位于郯城县花园镇冷村、俩墩村、西于庄村3个行政村。
2.4项目建设规模
根据2021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现场踏勘并对照2022年12月航飞影像图对项目区内不适宜参与整理的地块进行扣除,最后确定本项目建设规模365.9503hm²,其中水浇地面积352.5763公顷,林地面积为4.045公顷(乔木林地3.4688公顷,其他林地0.5762公顷),园地面积为0.304公顷(其他园地0.304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为9.025公顷(其中沟渠面积为5.0141公顷,农村道路面积为3.5331公顷,坑塘水面面积为0.4778公顷)。
2.5提质改造面积
本项目水浇地改造面积为352.5763公顷。
2.6项目工期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12个月,本项目规划建设期限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最终项目施工时间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项目工期为12个月,计划2024年10月动工,2025年9月完工。
具体计划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实际批复情况安排工期。
3、主体工程施工计划
本项目的工程主要由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组成。
3.1土地平整工程
项目区土地平整工程主要是现状耕地的提质改造工程,残次林地、及坑塘水面的整治工程。
原有耕地田坎修筑工程:秸秆还田352.5763公顷(合5288.64亩),耕作层土壤更换2046122.18m3,犁底层压实3528821.43m3,土地平整352.5763公顷(合5288.64亩),旋耕352.5763公顷(合5288.64亩),土壤改良352.5763公顷(合5288.64亩),田埂修筑183120.16米。
残次林、园地和坑塘水面的整治:伐树、树根清理15422棵,客土调运230116.6m3,犁底层压实133857.14m3,土地平整13.374公顷(合200.61亩),旋耕13.374公顷(合200.61亩),土壤改良13.374公顷(合200.61亩),田埂修筑6939.95米。
200.61亩),旋耕13.374公顷(合200.61亩),土壤改良13.374公顷(合200.61亩),田埂修筑6939.95米。
3.2灌溉与排水工程
本次灌溉与排水工程包括水源工程、输水工程、排水工程及渠系建筑物工程。
水源工程:机井(40米)20眼,机井设备安装20套。
输水工程:地埋管道(DN400)1747.0米,地埋管道(DN315)2367.0米,防冲池146座,出水口146座,阀门井34座,管道警示牌42座,输水PE管道(φ160)5221.0米。
排水工程:2米宽排水沟清淤护砌3945.0米,2.5米宽排水沟清淤护砌3817.0米,3米宽排水沟清淤护砌6105.0米,3.5米宽排水沟清淤护砌3817.6米,4米宽排水沟清淤护砌3787.3米,5米宽排水沟清淤护砌3858.5米。
渠系建筑物工程:15m生产桥2座。
电力工程:变压器3台,架空高压线840.0米,架空低压线8553.0米。
3.3田间道路工程
项目区规划一级田间道A型(5m砼),宽度5米,20cm厚C30混凝土路面,长度324.0米;
项目区规划二级田间道A型(4m砼),宽度4米,20cm厚C30混凝土路面,长度5310.0米;
项目区规划二级田间道B型(3.5m砼),宽度3.5米,20cm厚C30混凝土路面,长度9572.0米;
项目区规划二级田间道C型(3m砼),宽度3米,20cm厚C30混凝土路面,长度6065.0米。
3.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种植刺槐6947.0棵。
3.5其他工程
规划新建标志牌1座。
4资金估算
4.1投资估算依据
(1)项目区建设规模、工程建设内容、数量及近年来已实施的土地整治投资情况;
(2)《山东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DB37/T2840-2016);
(3)《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TD/T1039—2013);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
(5)山东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4);
(6)山东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2014);
(7)山东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4);
(8)山东省财政厅、省国土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我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过渡规定的通知》;
(9)材料价格依据《临沂市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第8期)。
4.2编制方法
根据《山东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4),项目预算由工程施工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拆迁补偿费)、不可预见费和后期管护费组成。
4.3投资估算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项目估算费由工程施工费、税金、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包括前期工作费、竣工验收费、工程监理费、业主管理费)、不可预见费和后期管护费组成。
郯城县2023年度花园镇冷村等3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由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组成,经估算,本项目总投资32611.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156.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38.49万元,预备费1227.79万元,建设期利息689.00万元。
5权属管理
5.1土地权属现状
项目区位于郯城县花园镇冷村、俩墩村、西于庄村3个行政村,建设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为各村集体所有,界线清楚,权属无争议。
5.2土地权属调整原则
公平、公正、自愿原则;坚持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原则;有利于耕种和规模经营原则;等量等质交换原则。
5.3工作方法、程序
由花园镇人民政府对项目涉及到的李村社区协商解决。
6项目建设组织管理
6.1组织机构
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项目执行机构具备指挥能力、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组织机构的层次和运作方式能满足建设和生产运营管理的要求,项目法人代表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满足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管理的要求。
6.2管理措施
本项目管理实行工程建设“五项”制度,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制和竣工验收制。同时还要吸收管理单位和地方政府参加,共同协调、处理规划实施中的有关社会问题。
1)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承担单位是该项目法人,在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组织、监督、检查工作,与项目承包单位签订土地整治项目承包合同,双方承担项目的经济、技术和法律责任。
2)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工程招投标是对争取到的项目实施招投标管理,主要根据国家要求和项目实施方案,采用社会招标方式组织项目建设,促进机制转化,强化政府的管理职能,将建设、经营职能移交给社会,在申报单位和承包企业之间形成甲、乙方关系,以提高效率,保证质量。
3)实行工程监理制。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进行全面质量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工程监理规章、制度。施工单位建立监理队伍,共同把好质量关。
4)实行项目公告制。土地整治过程中的权属管理工作实行公告制,并设立公告栏,告知群众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如:项目建设背景、项目建设目的、项目规划任务、项目建设期限、工程总体布局、规划方案的效益分析、土地整理权属调整方案等等,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积极参加到工程中来。
5)实行项目竣工验收制。项目实施采取合同管理方式,由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实施合同,并按合同规定严格管理。项目竣工后,逐级上报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6.3控制措施
6.3.1进度控制
a)项目承担单位领导对本项目委派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全面协调管理工作,总工办负责工程调度及事务协调安排,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管理,质检部负责控制成果质量检查与监督。
b)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根据本项目调查内容和调查目的,抽调有经验的精兵强将,将整个项目分为若干个工作项,分项负责,明确责任。组织充足的调查人员,分享有序,强化责任,明确目标,使调查任务按时、保质、顺利、提前完成,如果项目进行期间出现节假日,则项目组成员节日期间加班保证工程进度,或增派人员协助完成。
c)总揽全局,注重细节。为保证本次调查的顺利完成,首先要有全局观念,服从甲方的协调和安排,遵守招标文件要求完成调查的时限,并提前完成任务。其次是细节管理,对本次调查的每一个工作项都要高度重视,合理规划和安排,精心组织,加强过程监督,使每一个工序都有一系列的管理方案和达到的目标。
d)加强管理,质量优先。本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内部管理,增强调查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质检人员、技术顾问和项目的实施紧密相连,注重过程检查和首件成果检查验收制,确保本次成果达到质量优良率,本项目验收达到优良。
6.3.2资金控制
项目承担单位将设立郯城县2023年度花园镇冷村等3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资金专户,公司拨付的项目资金直接进入资金专户,专户资金仅用于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支出,保证拨付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
同时项目承担单位将编制项目建设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和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次年的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应于上年年终前由项目总负责人核准,并向公司报送。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经核准后,项目部应于每月末向集团公司报送下月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以及当月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将根据资金审批流程及时对月度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批,并将工程款拨付给项目部,保证项目建设资金如期到账。制定的资金计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项目承担单位按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合同,参照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管理办法支付工程款。1)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费用进度款支付,由工作单位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项目承担单位审核确认其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资金支付授权额度审批支付;2)工程进度款支付: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款上报周期,由施工单位上报进度工程量及工程量预算,监理公司、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再交项目承担单位内部审核后,按资金支付授权额度审批支付;3)设备材料款按合同约定并按资金支付授权额度审批支付;4)工程结算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施工单位提交竣工图和工程结算书,监理单位核算工程量,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工程结算并提交结算报告,交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实质性审核,或组织第三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结算报告审批后,施工单位提出付款申请,按资金支付授权额度审批支付。
6.3.3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注重施工前和施工中的过程控制,以预防为主,加强对工作质量、工序质量和中间产品质量的检查,以良好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质量保证的具体措施如下:
a)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对重点工程要派人员或监理人员驻点跟踪监理,签署重要的分项工作、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b)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做出记录。
c)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并应查验试验、化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是否合格、齐全、建设单位现场人员和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d)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严格执行承发包合同。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工程加强检查。
e)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数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并对施工单位质量评审自检工作做出综合评价。
f)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仪器、设备、度量衡定期检验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不定期地进行抽检,保证度量资料的准确。
g)监督施工单位对各类土工和混凝土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
h)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对大、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它紧急情况,应及时上报。
6.4保障措施
6.4.1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土地整治项目的宣传动员活动、使广大农民认识到工程的重要性,并积极支持和投入到工程建设中来。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落实土地整治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权利义务等相关信息。
6.4.3制度保障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充分贯彻执行项目法人制度、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合同制度、公告制度、审计制度等相关制度。同时还吸收管理单位和地方政府参加,共同协调、处理规划实施中的有关社会问题。
6.4.4技术保障
积极组建专家队伍,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查,在项目实施前后积极对项目进行指导。建立监控体系,对土地整治情况进行集中统一,全面全程监管,实时报备信息,切实做到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确,现势性强。在项目实施前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