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tyglbbs/2024-000013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体育发展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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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8-13 | [ 公开日期 ] | 2024-08-1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关于全民健身中心乒乓球台维修的
销号
各位居民:
全民健身中心东部的乒乓球台,经我中心工作人员巡检发现安全隐患,违反了《体育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第四条第十四项“体育场所及设备设施未通过验收,未按相关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或超过使用年限未经专业机构鉴定仍在使用的”。我中心将于近期开展维修工作,在维修期间请勿使用。
特此公示
郯城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