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24-000015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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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8-05 | [ 公开日期 ] | 2024-08-0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采购需求方案
(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购买主体: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2024年郯城县松林松墨天牛防治项目
所属年度:2024年
编制单位:金衡盛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4年8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对红花镇所有松林进行彻底清理各类原因枯死木、濒死木、衰弱木,减少松墨天牛适宜寄主,消灭虫源。
2.项目预算:20.00万元。
3.服务期限:按照合同要求。
4.项目所属分类:□货物þ服务□工程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品目
(1)采购内容:对各类原因枯死木、濒死木、衰弱木进行清理,并对伐桩进行处理,对伐木进行粉碎。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尽可能贴近地面。采用深挖找平、剥皮、罩防逸罩方式处理,伐桩处理完成后要对伐桩编号、定位,并拍照存档。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品目:A0604生态资源管护辅助性服务。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林分、景观质量,能够有效的调节地表径流,减少水土流失。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项目参照以下标准规范(如有最新标准,参照最新标准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十三五”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规划》;
(4)《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
(5)《山东省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
(6)《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
(7)《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2005);
(8)《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 18337.3-2001);
(9)《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 1690-2007)。
4.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是指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期限、效率、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等要求
(1)服务内容:对各类原因枯死木、濒死木、衰弱木进行清理,并对伐桩进行处理,对伐木进行粉碎。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尽可能贴近地面。采用深挖找平、剥皮、罩防逸罩方式处理,伐桩处理完成后要对伐桩编号、定位,并拍照存档。
①伐桩处理:伐桩高度不得超过地面5厘米,采用深挖找平、打孔、涂(注)药、防逸钢丝网罩、回填覆土等4个步骤进行处理。
深挖找平:对伐桩尽可能挖到土面以下,去掉表皮的腐殖质,并找平地面。
打孔:每个伐桩打2-3个注药孔,每个注药孔的直径为1厘米,深度为8-10厘米。
涂(注)药:对伐桩的裸露面均匀涂刷涂(注)药液,渗药孔要注满药液。用药方法:氧乐果、敌敌畏、机油按照1:1:5配比混合。
防逸罩密封:用钢丝直径≥0.12毫米、网目数≥20目的不锈钢丝网罩住扎紧伐桩,并覆土严防天牛逃逸。
②伐木处理:将树干,枝桠、松针或伐桩封闭运输到指定位置,使用粉碎机进行粉碎,粉碎物短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禁止将伐木滞留在施工地,要反复检查多次,直到清理干净为止。
(2)服务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4)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5)技术保障: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设施应有针对性且完备,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6)服务人员组成:应明确投入人员配备设置,人员构成及工作流程,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情况等。
5.采购标的的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等。
(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按照合同要求;
(2)交付(实施)的地点(范围):郯城县红花镇;
(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按照合同要求。
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进度管理,安全、文明作业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等
项目实施方案:伐桩处理;伐木处理;设备投入;安全文明施工;
质量、进度管理:应当在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等几个方面对项目采取必要和完善的控制和管理,保证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同时意向承接主体应建立合理的自我质量、进度控制体系,有质量、进度保证体系,确保自身的有效组织和管理;
安全、文明作业管理:安全作业方案;安全、文明作业措施;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方案:人员配备;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情况。
知识产权:意向承接主体应保证在项目使用的服务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意向承接主体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购买主体享有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7.履约验收
(1)验收标准: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验收合格后交付;
(2)验收程序:按照合同约定;
(3)验收时间、地点:按照合同约定。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8月6日起,至2024年8月8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8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购买主体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邵主任
电话:0539-6151092
地址:郯城县建设路7号
2.采购代理机构:金衡盛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工
电话:15065982003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10号上城国际A座1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