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24-000013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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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5-22 | [ 公开日期 ] | 2024-05-2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24年5月20日,郯城县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郯城县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Q〔2025〕68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10.4646公顷(批复文件详见附件)。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
地块1范围:东至西城社区水浇地、南至临沂斯科瑞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西至兴郯路、北至西城社区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西城社区。
地块2范围:东至工业路、南至西城社区工业用地、西至西城社区沟渠、北至西城社区工业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西城社区。
地块3-6范围:东至团结社区农村道路、南至建设路、西至恒通路、北至团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团结社区。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开发用途
地块1:位于郯城街道西城社区,总面积为4.0906公顷,其中农用地4.0906公顷(水浇地4.0906公顷),拟用于斯科瑞新材料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斯科瑞聚氨酯材料和产品建设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2:位于郯城街道西城社区,其中农用地4.8208公顷(水浇地0.4506公顷、其他园地4.3002公顷、农村道路0.0052公顷、沟渠0.0648公顷)、建设用地0.0233公顷(农村宅基地0.0233公顷),拟用于斯科瑞新材料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斯科瑞郯城恒昌碳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煅烧石油焦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3:位于郯城街道团结社区,总面积0.0223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3公顷(其他林地0.0223公顷),拟用于山东知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8000吨含贵金属资源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4:位于郯城街道团结社区,总面积0.0316公顷,其中农用地0.0316公顷(其他林地0.0316公顷),拟用于山东知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8000吨含贵金属资源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5:位于郯城街道团结社区,总面积1.0578公顷,其中农用地1.0578公顷(其他林地1.0578公顷),拟用于山东知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8000吨含贵金属资源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6:位于郯城街道团结社区,总面积0.4182公顷,其中农用地0.4182公顷(其他林地0.4182公顷),拟用于山东知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8000吨含贵金属资源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四、征收土地的工作安排
(一)费用拨付。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由财政部门按照签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拨付至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拨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账户。
(二)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五、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批复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张贴满10个工作日后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影响征收土地的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郯城县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联系人:张智超,联系电话:0539-6151056。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