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qxj/2024-000024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气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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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6-21 | [ 公开日期 ] | 2024-06-2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依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条例》,为缓解我县当前旱情,将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4年6月21日下午到22日白天
二、作业点位置及影响区域
郯城县马头镇作业点(东经118度19分、北纬34度36分),上述作业点周围20公里范围内处于作业影响区域。
三、作业装备
此次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装备为火箭。
四、安全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无关人员不得在高炮、火箭作业现场围观,请尽可能待在室内。
(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会产生较大的爆炸声响,听到后请勿惊慌。影响区域的人员在作业时段内请注意隐蔽,尽量不要室外活动,以免弹片落地伤人。
(三)上述作业影响区域内可能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火箭弹残骸,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火箭弹残骸,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请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派出所或郯城县气象局,以便妥善处理。
(四)如捡拾后因擅自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发不良后果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事故报告
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导致意外事件发生,请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或郯城县气象局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置。
六、联络方式
联系单位:郯城县气象局
联系电话:0539-6221035
特此公告
郯城县气象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