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cgj/2024-000009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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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6-07 | [ 公开日期 ] | 2024-06-0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进一步规范郯城县城区建筑垃圾、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管理秩序和强化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依法从严整治处置违法倾倒建筑垃圾、城市生活垃圾和破坏城市绿化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在城区范围内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城市生活垃圾以及占压破坏公共绿化等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城区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及城市生活垃圾;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或个人处置等;占压、破坏或损坏城市绿地、城市树木以及绿化设施等行为。
城区范围四至:东至沭河路(含沭河滨河公园),西至工业路(含),南至南环路(含),北至郯薛线(含白马河湿地公园)。
二、奖励规定
(一)对举报人提供符合受理内容所列的违法行为线索,由执法中队核实属实并符合本通告奖励条件的,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多人举报同一违法行为且经核实属实并符合本通告奖励条件的,只奖励第一顺位举报人;举报同一违法主体多次实施同类违法行为且经核实属实并符合本通告奖励条件的,只奖励一次;对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违法行为且经核实属实并符合本通告奖励条件的,视为一次举报,奖励由第一署名人领取。
(二)经认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举报的违法行为信息不属实、证据不足或不符合立案标准的;举报人是执法、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具有法定监督、报告义务人员的;举报时已经被执法机关发现或查处的;以套取奖金、牟取利益为目的,采取不合法方式进行举报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的不适用情形的。
三、受理部门及举报电话
违法行为举报的受理及奖金发放部门是: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郯西路209号。举报电话:15753928505。发现相关线索的市民可以通过手机(浏览器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后在“随手拍”填写相关线索信息。
四、其他
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恶意或虚假举报、干扰办案活动的相关人员,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城管城美”公众号有奖举报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