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nyj/2024-000002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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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3-06 | [ 公开日期 ] | 2024-03-0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现代农业设施贷款贴息政策实施工作》(鲁农计财字﹝2023﹞32号)文件通知精神,我县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主体贴息情况进行公示:
一、临沂鑫宁农业发展公司,贷款本金1000万元,利息31.222219 万元,贴息金额7.7260万元。
二、临沂小豆娃食品有限公司,贷款本金200万元,利息8.045551万元 ,贴息金额1.9013万元。
三、毛登华冷链建设,贷款本金100万元,利息 2.9056万元,贴息金额0.7567万元。
四、郯城县华银银杏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本金600万元,利息 24.2995万元,贴息金额5.8356万元。
五、郯城乐丰家庭农场,贷款本金27万元,利息2.1714万元,贴息金额0.2226万元。
六、郯城县丰瑞农机化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本100万元,利息 1.6万元,贴息金额0.5410万元。
七、郯城县精华种业有限公司,贷款本金300万元,利息11.851667万元,贴息金额2.5726万元。
八、郯城县丰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本金200万元,利息10.7708万元,贴息金额1.7424万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6日起至3月12日),公示期期间如有异议,请打电话反映,联系电话0539-2873065。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