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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郯城县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情况的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nyj/2024-000002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06 [ 公开日期 ] 2024-03-0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现代农业设施贷款贴息政策实施工作》(鲁农计财字﹝2023﹞32号)文件通知精神,我县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主体贴息情况进行公示:

一、临沂鑫宁农业发展公司,贷款本金1000万元,利息31.222219 万元,贴息金额7.7260万元。

二、临沂小豆娃食品有限公司,贷款本金200万元,利息8.045551万元 ,贴息金额1.9013万元。

三、毛登华冷链建设,贷款本金100万元,利息 2.9056万元,贴息金额0.7567万元。

四、郯城县华银银杏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本金600万元,利息 24.2995万元,贴息金额5.8356万元。

五、郯城乐丰家庭农场,贷款本金27万元,利息2.1714万元,贴息金额0.2226万元。

六、郯城县丰瑞农机化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本100万元,利息 1.6万元,贴息金额0.5410万元。

七、郯城县精华种业有限公司,贷款本金300万元,利息11.851667万元,贴息金额2.5726万元。

八、郯城县丰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本金200万元,利息10.7708万元,贴息金额1.7424万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6日起至3月12日),公示期期间如有异议,请打电话反映,联系电话0539-2873065。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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