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sj1/2024-000000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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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1-17 | [ 公开日期 ] | 2024-01-1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提升我县企业专利运用能力,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郯城县优秀专利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专利要求。
1、项目专利为已获授权且有效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以发明专利为主),无相关知识产权纠纷;专利技术是本产业或技术领域的关键或核心技术,符合我县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关键核心专利技术;
2、专利项目具有可以预期的市场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能形成产业规模,对我县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有较大影响。
(二)申报单位要求。
1、在郯城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成长性好的中小微企业,企业环保达标,无安全生产事故;
2、具备探索、总结和推广专利技术实施规律、经验的意愿与能力,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有健全的知识产权和财务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参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广的企业优先。
二、申报材料
(一)郯城县优秀专利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必备的附件材料:
1、专利证书复印件;
2、专利实施证明材料;许可实施的,需提供许可合同复印件;
3、凡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等行业的申报项目,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证明(行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质量认证、环保证明等);
4、单位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认定
1、项目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书应清楚完整、突出重点;其它申报材料、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按附件清单顺序附于申报书后;申报书签字盖章后与附件材料一并使用A4纸装订成册。每个项目电子件包含:①郯城县优秀专利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单位注册登记证明等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
2、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24年1月13日。凡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4、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组织人员对该项目专利的法律状态及申报资料进行前期审查,并组织专家对审查合格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与项目单位签订实施合同。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杜敏强曹娟
地址:郯城县北环路39号县市场监管局611室
邮编:276000
电话:0539-2722722
邮箱:tcxzscq@ly.shandong.cn
附件1:郯城县优秀专利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申报书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