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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推进基层统计法治建设
[ 索  引  号 ] tanchengtjj/2023-000015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3-12-26 [ 有  效  性 ]

郯城县统计局 潘宗龙

伟大时代诞生伟大理论,伟大理论引领伟大征程。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将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报告为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指明了路径,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郯城县统计局在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走在前、做表率,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政治性、人民性、系统性、实践性,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全过程,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成为引领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一、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统计法治良好氛围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政治建设抓实抓细,自觉围绕国家、省、市统计局各项统计部署谋划推进各项统计工作稳步发展。抓紧抓好统计系统全体人员的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坚持把法治教育贯穿始终,建立“领导领学、现场教学、集体研学、个人自学”工作机制,做到“逢会必普法”,依托各类业务培训班会议、访户、访企,以法治专题辅导、法治文件学习、案例警示教育和致调查对象一封信等形式,多样化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不断提升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坚持全面依法统计,强化统计法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及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统计体制”,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并将统计监督列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将统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突出强调,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多个统计改革文件,在新的形势下,统计人肩负着实事求是、依法统计的职责,我们一定要立足本职工作,规范统计行为,牢牢把握统计法治建设的重大原则,紧密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基层统计人员全面系统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用法治方式解决统计工作问题的本领,从根本上强化法治的引领作用,夯实统计工作的法治基础。

三、坚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统计执法力度

《监督意见》明确了统计监督的五大主要任务,加强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必须实现数据质量全流程管理。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统计数据来不得半点弄虚作假。我局一直以来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第一的理念,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树牢统计法治观念,坚持依法统计、独立监督,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统计执法监督常态化机制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加强统计工作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始终把统计监督作为全面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抓紧抓实。

四、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统计能力建设

新时代、新形势下,郯城县统计局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围绕“统计执法、质量监管、业务提升、基础提升”专项行动,多元发力,在政治强统、依法治统、质量塑统上下功夫,不断践行“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结实干”的新时代统计精神,深入一线,观实情,察实数,持续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全面加强统计专业知识学习,以提高数据质量为着力点,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制度及规范,提升基层统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及履职能力。在砥砺奋进新征程的道路上,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围绕新时代统计改革任务目标,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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