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23-000027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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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11-22 | [ 有 效 性 ] |
为全面整治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顽瘴痼疾,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安排,决定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欢迎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整治工作,积极提供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领域相关问题线索。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一)队伍作风整治方面
1.执法不严格。重罚款、轻纠错,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指导督促行政相对人进行整改;任性执法、运动式执法、协商式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不严格履行执法监管职责;选择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帮助当事人逃避责任,滥用职权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
2.执法不规范。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不按规定着统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标志标识,不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遵守法定程序,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严格按照法定步骤、顺序、期限等进行执法;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聘请的第三方机构专业化程度不高,检查标准不一。
3.执法不公正。趋利执法,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干扰行政相对人正常生产生活;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插手行政相对人纠纷或者干涉其自主经营权;歧视性执法、执法“一刀切”,类案不同罚,不执行免罚、轻罚相关规定。
4.执法不文明。法治意识淡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辱骂、殴打行政执法相对人;执法态度冷漠,故意设置障碍刁难行政相对人,漠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执法不“阳光”,不接受行政相对人的合法监督、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对投诉人、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
5.执法不廉洁。隐匿、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通过拍卖或者变卖等方式所得的款项;利用职权搞“创收”,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违规占用当事人财物,收受行政相对人的礼品礼金、消费卡、金融产品等财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
(二)体制机制理顺方面
1.权责不对等。上下之间权责不对等,相关领域管理责任下放后,乡镇(街道)层级缺乏相应的执法权限。
2.衔接不顺畅。部门之间主动作为意识不强,监管、执法衔接流程不健全,导致出现“两张皮”现象。
3.落实不到位。业务主管部门落实“双指导、双联系”制度不到位,在标准制定、业务培训等方面缺乏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部门的有效指导。
4.力量不充足。执法队伍、乡镇(街道)执法力量相对不足,存在执法人员年龄结构老化、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
三、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1.受理电话:0539-6151010
2.受理邮箱:15910165633@163.com
3.信件受理:郯城县建设路7号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276100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