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乡镇部门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 正文
郯城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30000吨/年漂白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tcjjkfq/2023-000004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3-11-23 [ 有  效  性 ]

《郯城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30000吨/年漂白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附件1:郯城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30000吨/年漂白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前往郯城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办公室查阅纸质报告书。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经理联系电话:13407627329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郯城经济开发区郯城化工产业园新源路12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为周围村内的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点击下载,同上)。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郯城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郯城经济开发区郯城化工产业园新源路12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经理联系电话:13407627329

环评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尤工电话:0539-7205525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与蒙河路交汇处金玉山大厦24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郯城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附件【附件1:郯城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30000吨年漂白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