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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适用的现行有效行政裁量权信息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gsj1/2023-000020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3-11-22 [ 有  效  性 ]

按照郯城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下列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裁量权基准名称

内容

适用起止期限

1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详见附件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21/8/10/art_100623_38662.html

2021年7月17日

—2026年7月16日

2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详见附件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22/1/7/art_100623_39728.html

2021年12月20日

—2026年12月19日

3

山东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详见附件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21/12/1/art_107851_115613.html

2021年12月1日

—2026年11月30日

4

山东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详见附件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21/6/29/art_100623_38462.html

2021年6月15日

—2026年6月14日

5

山东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详见附件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21/1/18/art_100619_37763.html

2021年1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

文件如有修订,以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为准。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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