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sfj/2023-000015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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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2-17 | [ 有 效 性 ] |
各社区、村街、街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郯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郯城街道编制了《2023年郯城街道办事处重大行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部门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报党工委会议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3年郯城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郯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