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sfj/2023-000015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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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3-03 | [ 有 效 性 ] |
各村、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郯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精神,经李庄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李庄镇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报镇政府同意后调整。
附件:李庄镇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郯城县李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