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mzj/2023-000016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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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3-05-30 | [ 公开日期 ] | 2023-05-3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22年,中央、省级、市级拨付我县福利彩票公益金598万元,已支出415万元,专项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行为宗旨,重点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和社会公益项目。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中央、省、市三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儿童福利类项目资金9.5万元。
1、孤儿助学资金9万元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民函[2019]109号)要求,需对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研究生发放相关补助费用,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2022年度共拨付9万元用于发放孤儿助学资金。
2、孤儿体检费用0.5万元
根据鲁民函[2020]46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孤儿关爱帮扶部署安排,要求孤儿每2年进行1次免费体检,资助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800元。今年我县利用暑假在省市确定的定点医院郯城县医院体检中心对我县孤儿进行健康查体,共有25名孤儿报名,每人体检费200元,共需拨付资金0.5万元。
项目科室:儿童福利科
项目负责人:孙振梅
联系电话:0539-2652278
二、公益性公墓建设省级奖补资金18万元。
主要用于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及配套设施改造等方面。公益性公墓建设,有助于减轻群众经济负担、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
项目科室:社会事务科
项目负责人:黄福勤
联系电话:0539-2652279
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270万元。
统筹用于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含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助)、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明天计划”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支出。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的保障,切实提高了我县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水平。8月-9月共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2513.54万元,其中福彩金270万元。
项目科室:社会救助科
项目负责人:张燕秋
联系电话0539-6800625
四、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提升15万元。
该项资金15万元用于杨集镇大滩村、高峰头镇蒲汪村、胜利镇高大村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提升改造。
项目科室:基层政权科
项目负责人:张莎莎
联系电话0539-2657667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