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23-000023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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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9-11 | [ 有 效 性 ] |
采 购 人: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郯城县国有林场总场清泉寺林区2022年度市级林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
所属年度:2023年
编制单位:金衡盛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3年9月
1.项目概况:郯城县国有林场总场清泉寺林区2022年度市级林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总面积58.425亩;
2.项目预算:270679元;
3.服务期限:按照合同要求;
4.项目所属分类:□货物þ服务□工程
1.采购内容及品目
(1)采购内容:林长森林质量提升;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品目:A0604生态资源管护辅助性服务。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加快林场生态脆弱区的植被恢复,改善林分密度和空间结构,平衡土壤养分与水分循环,改善林木生长环境,促进林木生长发育,丰富生物多样性,增强当地生态环境的稳定性,维护森林健康,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十三五”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规划》;
(4)《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
(5)《山东省﹤森林抚育规程﹥实施细则》;
(6)《山东省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
(7)《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2015);
(8)《森林抚育工程实施指南》(GB/T 33890-2017);
(9)《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
(1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6000-1999);
(11)《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2005)。
4.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等要求
4.1服务内容:郯城县国有林场总场清泉寺林区2022年度市级林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总面积58.425亩。共涉及2个小班,其中一林班14小班43.2亩,为水杉纯林;一林班18小班15.225亩,优势树种为元宝枫、朴树、棠梨、杨树等;
(1)一林班14小班面积为43.2亩,位于郯城县国有林场总场场部西南侧,为国家公益林,土地权属为国有林地,林种为水土保持林。
①一林班14小班共有28株水杉完全死亡,为了不影响整体森林的质量及防治有害生物的传播,将28枯死株水杉进行彻底清理。清理前,由林场技术员按照设计要求对所有选定的枯死木在其树干胸高处进行划圈标号,按号清理,严禁清理未标号木。
②对保留的目标树进行培育复壮
对保留的目标树采取肥料掩埋、耕地松土等措施进行培育复壮,平衡土壤养分与水分循环,逐步增强林木树势,最大限度的改善林木生长环境。
③补植
在伐除的位置及林间空地,补植水杉。
枯死木现状 濒死木现状
部分区域林下灌木图
④割灌除草
对林区内杂乱无章的灌木丛及苍耳、鬼针草、葎草等影响美观的杂草进行清理。
⑤林内废弃物清理
在各项工作结束后及时完成剩余物清理工作。对清理病死木、割灌等活动产生的剩余物,按照《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2015)规定,以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生态景观和环境保护等要求,采取堆集、平铺或运出等适当方式进行清理,并运离重点公益林区,以免引起森林火灾和滋生林木病虫害。
(2)一林班18小班面积为15.225亩,位于郯城县国有林场总场场部西南侧,为一般商品林,土地权属为国有林地。
①确定目标树定向培育
通过适度的人工干预,实地调查,确定保留的目标树进行定向培育,采取去弱留壮、去小留大,去常规树种留乡土树种或稀有特色树种等方式,降低密度,培养目标树种,并对目标树进行定位、喷漆做标记。保留榉树34株,棠梨14株,元宝枫18株,苦楝1株,柿子树1株,桃6株,杏1株,榆树1株,共76株。
②林内废弃物清理
在各项抚育工作结束后及时完成剩余物清理工作。对林木移除活动产生的剩余物,按照《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2015)规定,以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生态景观和环境保护等要求,采取堆集、平铺或运出等适当方式进行清理,并运离重点公益林区,以免引起森林火灾和滋生林木病虫害。
③补植造林设计
根据《造林技术规程》 (GB/T15776-2023),依据项目区保留树种、立地条件、混交模式等设计目标,科学规划初植密度为405株/公顷,株行距5米×5米。
④整地
项目区属丘陵区,立地条件相对较差,土层瘠薄,为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土壤理化性质,提高造林成活率,应根据项目区的自然地形,及项目区林木挖掘情况,本着小平大不平和尽量减少破土面的原则进行。具体整地措施如下:
整地时间:2023年11月前。
整地方式及规格: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造林地采用穴状方式整地,80厘米×80厘米×60厘米,整地纵断面、平面图见图1。
穴状整地纵断面、平面图
⑤苗木标准
为提高苗木成活率及绿化美化效果,依据《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6000-1999),本项目造林苗木采用生长健壮、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木质化程度高、径高比例适当、根系完整的Ⅰ、Ⅱ级苗。
⑥栽植方式
栽植季节
根据立地条件、树种特性及培育目的等因子的不同而定。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补植方法全部采用植苗造林,补植季节为2023年秋末冬初或2024年春季。
栽植方法
在栽植前,先将混好肥料的表土填入坑内,然后将苗木放入坑内,舒展根系,边填土边踏实,使根系与土壤密接。及时校正苗木栽植位置,使株行整齐,苗木主干保持垂直,使根劲高于地面5厘米左右,培土高于原地面5~10厘米,以保证疏松的土壤经浇水踏实下陷后,根劲仍高于地面。然后打出树盘,充分灌水,待水渗后用土封严。
⑦抚育管理
补植完毕需要抚育管理,目的在于为林木创造良好的环境,满足林木对水、肥、气、光、热的需求。主要内容包括:踏穴培土、松土除草、补植等。
踏穴、培土:秋冬季造林,可在翌年三月中旬土壤解冻后进行一次踏穴、培土,以保墒抗旱,提高幼林成活率。
松土除草:松土除草时间宜选择在春夏季节。主要内容包括:清除周围杂草及穴内松土。应特别注意,每次雨后都要及时松土。
补植:林木种植完毕,会出现一些苗木死亡现象,应选用同龄、同种、相同规格的苗木及时进行补植。
(3)园林景观的营造
①道路、木栈道的铺设
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将道路系统分为主干道、游步道。由于地块成狭条形,将主干道设计为1.5-2米宽的碎石步道和木栈道,贯穿南北;游步道主要连接各个景点,为条石步道宽1-1.5米。
②林下植物景观的营造
根据水杉林的实际情况,对植物资源首先要采取保护的原则,维护其生态系统稳定性,设计根据植被的生长情况,保留林区原有密林,加以修整,去除弱小纤细植物,在林下栽植一些耐阴草本花卉。
③园林小品的营造
在观赏水杉林的自然景观的同时,设置休闲座椅、凉亭及石桌石凳。
4.1服务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4.2期限:项目建设期7个月,即2023年9月—2024年3月;
4.3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4.4设备投入: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设施应有针对性且完备,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4.5服务人员组成:应明确投入人员配备设置,人员构成及工作流程,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情况等。
5.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按照合同要求;
实施地点:郯城县驻地。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6.1验收标准: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验收合格后交付;
6.2验收程序:按照合同约定;
6.3验收时间、地点:按照合同约定。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7.1项目实施方案,质量、进度管理,安全、文明养护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等
7.1.1项目实施方案:①培育养护;②抚育管理;③苗木补植;④环保扬尘措施;
7.1.2质量、进度管理:应当在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等几个方面对项目采取必要和完善的控制和管理,保证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同时意向承接主体应建立合理的自我质量、进度控制体系,有质量、进度保证体系,确保自身的有效组织和管理;
7.1.3安全、文明养护管理:安全作业养护措施;文明养护措施;
7.1.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9月11日起,至2023年9月14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9月1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购买主体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胡主任
电话:0539-6151092
地址:郯城县建设路
2.采购代理机构:金衡盛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工
电话:15065982003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10号上城国际A座1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