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zwfwbgs/2023-000026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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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9-01 | [ 有 效 性 ] |
经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郯城县芝麻开门食品百货行等2家市场主体提供虚假材料,取得设立登记事实成立。
你单位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撤销郯城县芝麻开门食品百货行等2家市场主体的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公告期内当事人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如当事人对撤销有异议,应当于2023年10月12日之前向我局依法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视为当事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应当于2023年10月12日之前向我局依法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拟撤销市场主体名单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9月1日
附件:
拟撤销市场主体名单
序号 |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成立)日期 |
经营场所 |
1 |
郯城县芝麻开门食品百货行 |
92371322MACBJ23K0H |
2023-3-23 |
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杨集镇丁庄村81号 |
2 |
**** |
92371322MA3NH9J79M |
2018-11-7 |
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花园乡驻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