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hyx/2022-000009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花园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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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2-03-20 | [ 公开日期 ] | 2022-03-2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结合我镇实际,花园镇人民政府起草了《花园镇2022年度刘湖村“五色米”车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tcxhyx@ly.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花园镇人民政府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花园镇人民政府驻地
邮编:276100
电话:0539-210185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2年4月20日
花园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0日
花园镇2022年度刘湖村“五色米”车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临沂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临扶办发〔2021〕4号)等文件精神,在反复考察论证、广泛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意见的基础上,经村两委会研究,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花园镇位于山东省郯城县西南部,与江苏省新沂市、邳州市接壤,处于环渤海经济圈和长三角经济区交汇处,境内310国道横穿东西,县道马涝线、白马河滨河路贯通南北,距G2京沪高速公路入口仅10公里,交通十分便利。全镇总面积74平方公里,6.004万人。土壤肥沃,河流纵横,环境优美,资源丰富,素有鲁南“鱼米之乡”美誉。
花园镇刘湖村位于花园镇政府驻地5公里处,西临江苏省邳州市港上镇,东临白马河。刘湖村人口445户、1914人,以刘、张、夏、高四姓居多,目前全村有脱贫享受政策户14户29人。刘湖村总面积1930亩,其中耕地面积1825余亩;年平均气温14度,年平均降水42毫米;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丰富。传统种植以水稻、小麦为主。刘湖村村两委班子2021年2月完成换届,刘全启为刘湖党支部书记,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村民致富意愿强烈。
由于以往村民种的水稻都是一些老品种,价格不太高、不稳定,村负责人刘全启充分发挥自己人脉广的优势,到北京、杭州各地考察水稻品种,最终引进了“五色米”的品种,新品种市场前景广阔,价格走俏,目前已注册品牌,走高端路线。“五色米”加工车间的建立,有助于特色高效农业的发展,从而带动村民和脱贫享受政策户稳定增收。
经过反复考察论证,充分征求脱贫享受政策户意见,确定实施郯城县花园镇刘湖村“五色米”加工车间衔接资金项目,通过项目建设实现村增收、户受益的总体目标。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项目建设是响应国家、省巩固成果政策的需要。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提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一系列具体部署,统筹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振兴”,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项目建设将立足郯城县实际情况,就特色产业发展、地方文化发掘、“两山理论”实践、防返贫机制建设等方面探索总结郯城经验,是区域巩固脱贫成果先行区和试验田。
2、项目建设是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的需要。
围绕持续提升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增强脱贫地区发展活力和后劲,帮助脱贫地区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提升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通过继续用好和拓宽有组织劳务输出、产业项目拉动、扶贫车间吸纳、创业支持带动、公益岗位安置等渠道,促进脱贫地区劳动力就业创业。通过项目带动,脱贫地区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将得到集中支持,增强其区域发展能力,为临沂市乃至山东省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打造样板。
3、项目建设是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方式方法创新的需要。
目前,项目所涉及的脱贫地区巩固成果任务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从整体上看与乡村振兴战略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些脱贫村没有可持续的产业支撑,显得后继无力,对郯城县防返贫任务存在很多不利影响。在基础条件好的脱贫村虽然产业带动成效良好,但在基础条件差,自然资源贫瘠的脱贫村产业带动效果差强人意,对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带来巨大困扰。因此,为解决基础薄弱、资源贫瘠的脱贫村、低收入人口的帮扶工作,提升全县乡村振兴形象,完成巩固成果任务,提升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质量,就需要探索新的帮扶方式,并形成完整的工作模式和方法,以便在全县、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4、项目建设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需要。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后,“三农”工作将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发展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科学决策,对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作出全面部署。为确保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接力棒”交接好,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摆脱贫困的县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完成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这3项重点任务,逐步实现由集中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政府高度重视,政策支持可行。
县、镇政府对项目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工作来抓。从组织领导、政策支持、队伍建设、资金配套、土地保障等各方面都制定了支持政策,为高标准完成衔接推进区建设任务提供保障。
2、资源要素丰富,发展潜力可行。
刘湖村产业发展特色鲜明、生态景观保持良好、文化资源较为丰富,具备极大的产业开发空间。在产业上,以草莓、稻米、肉羊养殖为主导,初步形成全产业链开发模式,带动能力强劲。在绿色发展上,白马河在南北方向穿镇而过,水系资源丰富,无大型污染企业,是践行两山理论的绝佳区域。良好的基础条件,为项目建设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有利于形成模式新颖、带动有力、易于推广的样板。
3、农民积极性高,群众支持可行。
“五色米”加工车间的建立,让村民对于种植五色米更有信心。保证种出来的稻米全部可以收购,打开销路,消除了村民的顾虑。同时,也增加了农民就业岗位,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提高低农民尤其是低收入农民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让农民得到真正的实惠。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内容
在刘湖村村委会原址上新建占地长33米,宽12.9米的三层砖混结构的稻米车间一处,实现稻米的包装、销售。
(二)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预计投入财政衔接资金23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衔接资金230万元。
(三)实施期限
实施期限:2022年5月1日—2022年11月30日,
规划设计:2022年5月1日—2022年5月30日,
项目招标:2022年5月31日—2022年7月20日,
项目建设:2022年7月21日—2022年10月31日,
检查验收: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30日。
项目建设过程中规划设计、项目招标、项目建设、检查验收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确定。
(四)绩效目标
1、经济效益
将进一步推动刘湖村乃至全镇农业生产力布局优化、产业要素集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服务全产业链条不断完善,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农产品质量和品牌效应不断提升,科技支撑保障能力不断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稻米产能明显提升。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逐步加强,全产业链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综合效益提升10%以上。产业增收利益共享机制不断完善,农民增收渠道有效拓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万元,高于全县平均水平5%以上。
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实现收益14.4万元(实际收益数额以项目最终结算数额的6%计算),收益主要用于村级脱贫享受政策户帮扶以及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
2、社会效益
通过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可以树立刘湖村村民及周边村民种植五色米的信心,解决村民销售渠道的后顾之忧。同时,项目建设提供了非农岗位,探索建立以工代赈新模式,优先聘用低收入人群就近就业,预计可增加就业岗位近百岗。
项目建成后生产基础更加优渥,产业链条更加完善,生活环境更加宜居,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乡村面貌发生显著提升。有效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拓宽居民增收渠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生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农村居民生活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3、生态效益
该项目符合环保部门要求,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为指导,以农业农村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抓手,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原生态进行了保护,同时也对非生态化生产行为进行调整,对生态系统进行一定的重构,保障原生态系统稳定。以生态为龙头的发展模式,会带动以能源创新、生态保护、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土壤改良等等一大批产业的发展,从而形成对整个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
(五)覆盖村及人口范围
通过资产收益分红形式对脱贫享受政策户进行结对帮扶,预计带动脱贫享受政策户及监测户共计14户、29人。同时增加就业岗位近百岗。
(六)资产权属
项目建成后,县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衔接推进区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根据竣工验收结果,建立资产登记档案。花园镇政府及时将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移交,产权归受益村所有,并及时计入村级三资管理台账。收益按照约定份额,用于帮扶脱贫享受政策户稳固脱贫和村集体用于发展村集体公益事业。同时,组织村两委制订项目后续管理办法,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将项目后续管理纳入项目村的村规民约,按照经营性项目的管护主体由谁经营谁管护的原则,通过落实管理人员、管理职责、管理经费,做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并明确责任人,确保建成项目长期发挥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花园镇2022年度刘湖村“五色米”车间衔接资金项目作为郯城县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项目在郯城县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财政、商务、发改、科技、农业、文化旅游、自然资源、水利及花园镇等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衔接推进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办公室,主要负责申报及衔接推进区建设管理工作。各单位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推进力度大、速度快、成效显著。在项目建设期间,花园镇政府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对项目建设具体负责的实施,镇人民政府重点抓落实技术上的指导和帮扶,并申请县相关部门给予监督和指导,调度工作的进展情况;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的进行,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二)技术保障。项目建设实行全程监督,分阶段进行施工,每一阶段由专业人员进行把关,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三)项目管理。坚持公告公示制度,资金使用情况要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严格支出管理,接受群众监督。花园镇政府为保障项目按工期进行,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并把有关情况向施工单位进行汇报。
(四)群众参与。为提高群众对项目施工的满意度,创优质工程,各村组织部分贫困户和党员对项目情况进行现场监督,保证群众对项目建设的知情权,做阳光项目工程。
(五)检查验收。由村为项目实施主体申请,乡镇对项目进行初验,县级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重点验收建设质量和帮扶协议执行情况。实施主体依据检查验收报告和财政县级报账要求报账。
(六)机制创新实践。通过招商,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发挥工程项目的最大效益,带动群众尽快增收致富。
附件:1、登记表
2、产业实施区位图
3、公示照片
4、会议记录
5、项目现场照片
6、户照片
7、其他
附件1:
2022年度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受扶持户登记表 |
|||
序号 |
姓名 |
类型 |
备注 |
1 |
刘计廷 |
脱贫享受政策户 |
|
2 |
刘纪健 |
脱贫享受政策户 |
|
3 |
刘纪林 |
脱贫享受政策户 |
|
4 |
张涛 |
脱贫享受政策户 |
|
5 |
刘纪善 |
脱贫享受政策户 |
|
6 |
刘计合 |
脱贫享受政策户 |
|
7 |
刘宝章 |
脱贫享受政策户 |
|
8 |
张可英 |
脱贫享受政策户 |
|
9 |
刘庆军 |
脱贫享受政策户 |
|
10 |
张体玉 |
脱贫享受政策户 |
|
11 |
刘纪峰 |
脱贫享受政策户 |
|
12 |
刘号银 |
脱贫享受政策户 |
|
13 |
刘纪宏 |
脱贫享受政策户 |
|
14 |
张玉玲 |
脱贫享受政策户 |
|
附件2:项目实施区位图

附件3:项目实施图纸




附件4、概算
花园镇刘湖村加工项目车间概算表
概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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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建筑面积 |
概算单价 |
合价 |
备注 |
1 |
土建 |
1331.56 |
1100 |
1464716 |
|
2 |
内部 |
1331.56 |
300 |
399468 |
|
3 |
安装 |
1331.56 |
270 |
359521.2 |
|
合计:2223705.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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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价格根据同类工程参考估价,不作为预算结算依据,价格根据图纸及相关要求据实预结算。
附件5:项目现场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