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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拟撤销郯城县小改商贸有限公司等4家市场主体冒名登记的告知公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zwfwbgs/2023-000022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3-06-26 [ 有  效  性 ]

经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郯城县小改商贸有限公司、郯城县颜颜商贸有限公司、郯城县盈盈商贸有限公司、临沂思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市场主体提供虚假材料,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设立或变更登记。

你单位提供虚假材料,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设立或变更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决定:撤销郯城县小改商贸有限公司、郯城县颜颜商贸有限公司、郯城县盈盈商贸有限公司、临沂思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家市场主体的设立或变更登记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公告期内当事人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如当事人对撤销有异议,应当于2023年8月3日之前向我局依法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视为当事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应当于2023年8月3日之前向我局依法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拟撤销市场主体名单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6月26日

附件:

拟撤销市场主体名单

1.郯城县小改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2MA3NK1FW2D,住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郯城镇官路东村

2.郯城县颜颜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2MA3NK1K7X2,住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郯城镇官路东村

3.郯城县盈盈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2MA3NK1HJ94,住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郯城镇官路东村

4.临沂思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2MA3CK14782,住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A区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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