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xs/2023-000004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供销合作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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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5-09-09 | [ 公开日期 ] | 2023-07-0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近期,一些地方反映,“全国供销农村电商合作联盟”(又称“全国供销联盟”或“供销联盟”)频繁发布信息,试图与地方供销合作社联合开展业务。经核查,“全国供销农村电商合作联盟”未办理社会组织登记手续,与总社无任何隶属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等关系。总社已就此对外发布声明,明确其一切行为与总社无关。系统内各单位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不得与“全国供销农村电商合作联盟”及其所属机构有任何形式的经济和业务往来,避免被其利用,给供销合作社系统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社会风险。
请将此通知精神传达至市县级供销合作社。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23年6月21日